
失去配偶。《左傳·成公十一年》:“ 聲伯 奪 施氏 婦以與之。婦人曰:‘鳥獸猶不失儷,子将若何?’”
“失俪”是漢語中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為失去配偶。該詞由“失”(喪失)和“俪”(配偶)構成,多用于文言或書面語境中。根據《漢語大詞典》記載,“俪”本指成雙成對之物,後引申為配偶關系,“失俪”即指夫妻中一方去世導緻的配偶關系斷裂。在《現代漢語規範詞典》中,該詞被明确注釋為“失去配偶”的委婉表達,常見于古代文獻及正式文書。
從詞源發展來看,“俪”最早見于《左傳·成公十一年》“鳥獸猶不失俪”,此處“俪”已具備配偶含義。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特别指出:“俪者,兩也,夫婦相匹之稱”,進一步印證其作為配偶稱謂的用法。現代語言學家王力在《古漢語常用字字典》中強調,“失俪”屬于古代漢語遺留的典雅詞彙,多用于表達對喪偶者的尊重與同情。
參考資料:
“失俪”是一個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該詞最早見于《左傳·成公十一年》:“鳥獸猶不失儷,子将若何?”(鳥獸尚不失去配偶,你為何要這樣做?)。這裡的“失俪”直接指向配偶關系的喪失。
部分現代解釋将其擴展為“失去原本的搭配或互補關系”,例如事物間協調性的缺失,但此用法較少見且未見于權威古籍。
如需更多古籍例證或詳細分析,可參考《左傳》及相關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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