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種國際貿易理論。英國經濟學家李嘉圖于1817年建立。認為在資本和勞動不能在國際間轉移的情況下,各國生産它們在成本上優勢最大和劣勢最小的商品,通過國際貿易進行交換,則都能節省勞動。
比較成本說是國際貿易理論中的重要概念,指不同國家或地區在生産同類商品時,因資源禀賦和技術差異形成的相對成本優勢。該理論由英國經濟學家大衛·李嘉圖于1817年在《政治經濟學及賦稅原理》中系統提出,強調通過專業化分工和自由貿易實現整體效益最大化(來源:《國際貿易學導論》)。
從漢語詞典角度解析該術語:
詞性與結構
該術語為四字複合名詞,屬經濟學專業詞彙。"比較"為動詞性語素,表示衡量差異;"成本"為核心名詞,指生産投入;"說"為後綴,表明理論屬性(來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核心觀點
國家應專注生産自身相對成本更低的産品,并通過貿易交換他國優勢産品。例如,葡萄牙生産葡萄酒的相對成本低于英國,英國生産紡織品的相對成本更低,兩國通過交換可提升總産出(來源:李嘉圖《政治經濟學及賦稅原理》)。
應用領域
主要應用于國際貿易政策制定、産業布局優化和全球化分工研究,為世界貿易組織(WTO)的貿易自由化主張提供理論基礎(來源:《國際經濟學百科全書》)。
該理論公式可表示為:
$$
frac{C{A1}}{C{A2}} < frac{C{B1}}{C{B2}}
$$
其中$C{A1}$、$C{A2}$分别代表A國生産商品1和商品2的成本,$C{B1}$、$C{B2}$為B國對應成本。當不等式成立時,A國應專業化生産商品1,B國生産商品2。
比較成本說(Theory of Comparative Cost)是國際貿易領域的重要理論,由英國經濟學家大衛·李嘉圖(David Ricardo)于1817年提出。以下是其核心内容和相關解釋:
比較成本說主張,即使一國在所有商品的生産上均處于絕對劣勢,仍可通過專業化生産并出口其“相對劣勢較小”(即機會成本較低)的商品,進口“相對劣勢較大”的商品,從而與貿易夥伴共同節省勞動、提升整體效益。
假設甲國生産1單位葡萄酒需80小時勞動,生産1單位布匹需90小時;乙國生産同樣商品分别需100小時和120小時。雖然甲國在兩種商品上均占絕對優勢,但葡萄酒的相對成本更低(甲國生産葡萄酒的機會成本為0.89單位布匹,乙國為0.83單位布匹),因此乙國可專注生産布匹,通過貿易提升雙方福利。
比較成本說為國際貿易提供了基礎分析框架,但其簡化模型需結合現實經濟條件靈活運用。如需進一步了解理論推導或案例,可參考經濟學經典文獻或權威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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