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開荒種地的人。《解放日報》1944.12.18:“安置新墾民二八六五五戶,共一二六二四八人,大大救濟了貧民和難胞。”
墾民在漢語詞典中的釋義指開墾荒地的農民或移民群體,尤其用于描述曆史上由政府組織或自發遷徙至荒地從事農業開發的民衆。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兩點:
開荒者的身份屬性
指直接參與土地墾殖的勞動者,通常因遷徙至新地域(如邊疆、未開發地區)獲得墾殖權謀生。例如清代台灣墾照制度中,取得官府許可開墾“番地”的漢人即稱“墾民”;東北放墾時期,由關内遷入的農業移民亦屬此類。
政策背景下的移民群體
特指受國家墾殖政策引導的集體遷移人口。如日據時期日本向台灣組織的農業移民,或民國初期東北、西北的官方墾務計劃中的參與者,均以“墾民”作為政策性稱謂。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台灣教育部)
定義:“開墾荒地的人。”例證見于日治時期台灣移民史。
《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
釋義:“開墾土地的農民;墾荒者。”涵蓋清代至近代墾殖活動中的主體人群。
曆史文獻中的用例
《清實錄》載乾隆年間“招徕墾民,開辟新疆”(指台灣東部);《東北墾殖史》稱“山東、河北墾民泛海至遼東,領荒耕作”,印證其作為曆史移民的特定身份。
現代語境中,“墾民”一詞多用于曆史研究或地域性表述(如台灣、東北地方志),當代政策文件則多用“墾殖戶”“移民安置戶”等替代,但核心仍指向土地開發與農業定居行為。
“墾民”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開荒種地的人,在不同語境中可引申為勤勞開拓的群體。以下是詳細解釋:
“墾民”由“墾”(開墾、開拓)和“民”(人民、農民)組成,字面指開墾荒地的農民。這一概念源于中國古代農耕社會,當時大量土地荒蕪,需人力開墾以增加糧食産量,墾民因此成為推動農業發展的重要力量。
隨着語言演變,“墾民”逐漸擴展為象征勤勞、進取精神的人,尤其指代積極開拓新領域或克服困難的群體。
定義主要參考《漢典》《查字典》等權威詞典,曆史實例源自《解放日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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