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史載, 秦 将 白起 破 趙 ,活埋 趙 降卒四十萬人。見《史記·白起王翦列傳》。後遂以“坑趙”為殺降的典實。 唐 杜甫 《聶耒陽書緻酒肉》詩:“人非西諭 蜀 ,興在北坑 趙 。”
"坑趙"是一個源自曆史典故的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設計陷害或使他人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尤其強調通過欺騙、背叛等不義手段達成目的。以下從釋義、典故、用法三個角度分析:
本義指"窪陷的地洞",作動詞時引申為設陷阱陷害,如"坑害""坑騙"。
特指戰國七雄之一的趙國(公元前403年—公元前222年),後成為該曆史事件的代稱。
二者組合後,"坑趙"專指針對趙國的陰謀陷害,後泛化為對背信棄義行為的批判。
"坑趙"典出秦趙"長平之戰"(公元前260年):
如:"白起坑趙,盡顯兵家之詐"(特指長平之戰)。
例:"商家若以次充好,無異于坑趙之舉"(比喻商業欺詐)。
常見于評價背信棄義者,如:"其行可鄙,類古之坑趙"(《漢語典故大辭典》)。
"坑趙"凝練了特定曆史悲劇,其語義從具體事件擴展至道德批判,成為漢語中譴責失信暴行的标志性詞彙。使用者需結合語境,區分其直指史實或比喻引申的用法差異。
“坑趙”一詞源于戰國時期秦趙長平之戰的曆史事件,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下有細微差異,具體解釋如下:
曆史典故
指秦将白起在長平之戰中坑殺趙國四十萬降卒的史實。此事件記載于《史記·白起王翦列傳》,後成為“殺降”的典型典故。
詞義延伸
在文學作品中,“坑趙”被引申為對敵軍或叛亂勢力的殲滅,或形容用兵果斷。例如:
部分現代解釋将“坑趙”誤解為“用詭計陷害他人”(如),此說法缺乏權威文獻支持,可能與字面“坑害姓趙之人”混淆,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建議參考《史記》原文或權威詞典(如漢典、辭海)以獲取準确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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