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ke a stand against;resist] 對抗鬥争;抗議争辯
抗議争辯;對抗鬥争。 魯迅 《<且介亭雜文>序言》:“作者的任務,是在對于有害的事物,立即給以反響或抗争。” 沙汀 《淘金記》十五:“她深深感覺到,到了目前,事情已經不是哭和鬧所能解決的了。擺在面前的将是一種艱險的抗争。”
"抗争"是現代漢語常用詞彙,《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其定義為:"動詞,指為争取權益或對抗不公而采取抵抗、鬥争的行為"。該詞由"抗"(抵禦)與"争"(争取)兩個語素構成,體現矛盾沖突中的雙向動态關系。
從語義學角度分析,該詞包含三個核心要素:①主體處于被動地位(如《漢語大詞典》中"被壓迫者起而抗争"的釋義);②針對不合理現象(參考中國社會科學院《現代漢語語法信息詞典》對及物動詞用法的說明);③采取積極對抗手段(《現代漢語規範詞典》特别強調"不屈服"的特征)。
在語用層面,"抗争"常與"暴力""非暴力"等修飾語搭配,形成"合法抗争""文化抗争"等社會學專業術語。北京大學《現代漢語虛詞詞典》指出,該詞區别于"反抗"之處在于更強調目的正當性,如"勞工為改善待遇集體抗争"的合法訴求表達。
權威語料庫統計顯示(基于國家語委現代漢語平衡語料庫),該詞在當代語用中呈現兩大演變趨勢:①使用領域從政治鬥争擴展至民生議題,如環境抗争、消費維權等場景;②構詞能力增強,衍生出"抗争性""去抗争化"等新詞彙。
“抗争”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kàng zhēng,主要指通過對抗、鬥争或抗議來表達不滿或争取權益。以下是詳細解釋:
該詞常用于強調在逆境中堅持立場。例如,魯迅提到作者的任務是“對有害事物立即給以反響或抗争”;沙汀在小說中描述“艱險的抗争”以體現人物面對困境的堅定态度。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滬江詞典或魯迅作品中的具體用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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