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軍中要務。《宋書·武帝紀上》:“ 裕 辭不獲已,遂總軍要。”《新唐書·李德裕傳》:“至讨 回鶻 、 澤潞 , 德裕 建請詔書付宰司乃下,監軍不得幹軍要,率兵百人取一以為衛。”
"軍要"是漢語中具有明确軍事指向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兩個維度解析:
一、軍事要務之本義 指軍隊運作中不可或缺的關鍵事務,典出《漢語大詞典》:"軍"為武裝力量統稱,"要"指重要事項,合指"軍事領域核心事務"。例如《三國志》中"參贊軍要"即指參與謀劃軍事機要。
二、戰略要素之延伸 現代《軍事大辭海》将其解構為雙重内涵:
該詞在軍事典籍中常與"樞機""密令"等詞并用,凸顯其機密性與重要性。例如《武經總要》強調"軍要者,勝負之樞也",揭示其對戰争結果的支配性作用。
“軍要”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進行解釋:
指軍隊中的核心事務或重要任務,強調軍事行動中的關鍵性内容。拼音為jūn yào,注音為ㄐㄩㄣ ㄧㄠˋ。
核心定義
指軍事活動中必須優先處理的核心事務,如戰略部署、作戰指揮等。例如《宋書·武帝紀上》記載:“裕辭不獲已,遂總軍要”,表明其曆史用法與軍事指揮權相關。
曆史例證
《新唐書·李德裕傳》提到監軍不得幹預“軍要”,說明古代軍事管理中對此概念的嚴格界定。
部分文獻(如)提到“軍要”在近現代語境中的延伸使用,例如描述反政府武裝或軍事沖突中的關鍵行動,但需結合具體上下文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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