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邸獄的意思、郡邸獄的詳細解釋
郡邸獄的解釋
漢 王侯、郡守府邸中所設的監獄。屬大鴻胪。《漢書·宣帝紀》:“曾孫雖在襁緥,猶坐收繫郡邸獄。” 顔師古 注:“ 如淳 曰:‘謂諸郡邸置獄也。’據《漢舊儀》,郡邸獄治天下郡國上計者,屬大鴻臚。”
詞語分解
- 郡的解釋 郡 ù 古代行政區域,中國秦代以前比縣小,從秦代起比縣大:郡縣。秦分天下為三十六郡。 筆畫數:; 部首:阝; 筆順編號:
網絡擴展解釋
根據多個來源的考證,“郡邸獄”是漢代特有的一種監獄形式,其定義、功能和曆史背景可歸納如下:
一、基本定義
郡邸獄是漢代在京都長安設置的臨時羁押場所,主要存在于諸侯王、郡守及各郡國的邸舍中。其特點體現在:
- 關押對象:以高官顯貴為主,包括犯罪或涉案的諸侯王、郡國官員,以及地方上報中央的“上計者”(即地方彙報財政、政績的官吏)。
- 性質:屬于臨時羁獄,并非固定監獄,推測是在犯事者的邸舍内劃定特定區域進行軟禁或監管。
二、管理機構
郡邸獄由中央機構大鴻胪(九卿之一,主管諸侯及邊疆民族事務)管轄。這一隸屬關系體現了漢代對宗室及地方官員的特殊管理方式。
三、曆史實例
《漢書·宣帝紀》記載了典型案例:漢武帝曾孫劉詢(即漢宣帝)在襁褓中因“巫蠱之禍”受牽連,被收押于郡邸獄,并由廷尉監(司法官員)直接監管。此例表明,郡邸獄可能用于涉及皇室或重大政治案件的特殊關押。
四、争議與推測
有學者提出,郡邸獄的運作形式可能類似軟禁,如漢宣帝幼年被拘時,實際是限制在自家邸舍的特定區域,而非傳統牢房。此外,其設立時間與存續期暫無明确史料記載,部分功能可能與其他監獄重疊。
參考資料:
- 《漢書·宣帝紀》及顔師古注
- 漢代典章《漢舊儀》相關記載
網絡擴展解釋二
郡邸獄的意思:
郡邸獄是指古代中國官府設立、管理的監獄。它是指地方政府所轄的郡、邸級别的監獄,用于關押犯人、審訊罪犯、實施懲罰等。郡邸獄在古代社會起到了維護社會秩序、懲罰罪犯的作用。
拆分部首和筆畫:
郡(部首:邑,筆畫數:6)
邸(部首:阜,筆畫數:8)
獄(部首:犬,筆畫數:9)
來源:
《郡邸獄》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國的法律制度。它起初是指郡縣政府所設立的監獄,用以關押犯人。隨着曆史的演進,這個詞逐漸流傳開來,成為專指官府設立的監獄的一種通稱。
繁體:
郡邸獄
古時候漢字寫法:
古代的漢字寫法中,郡邸獄也可以寫成郡第獄。
例句:
在古代,犯下重罪的罪犯往往會被關押在郡邸獄中等待審判。
組詞:
郡城、邸門、獄吏
近義詞:
監獄、囚犯、牢獄
反義詞:
釋放、自由、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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