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漢書.枚乘傳》:"欲湯之凔一人炊之百人揚之無益也不如絶薪止火而已。"後用"絶薪止火"比喻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漢書·枚乘傳》:“欲湯之凔,一人炊之,百人揚之,無益也,不如絶薪止火而已。”後用“絶薪止火”比喻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絶薪止火”(jué xīn zhǐ huǒ)是一個漢語成語,以下從多個角度詳細解釋其含義及用法:
一、釋義
字面意為“斷絕柴草,使火停止燃燒”,比喻從根本上徹底解決問題。強調解決問題需直擊根源,而非僅緩解表象。
二、出處解析
三、用法與示例
四、近義與反義
五、權威性說明
該成語釋義被《漢典》等權威詞典收錄,曆史用例可追溯至漢代文獻,但部分網頁提及的《呂氏春秋》關聯性存疑,建議優先參考正史記載。
《絶薪止火》這個詞在漢語中含有兩個意思:一個是指切斷或絕斷財物以消除財産矛盾、停止争端;另一個是指采用防火措施來避免火災的發生。
《絶薪止火》這個詞的部首是草,拆分後的部首是廿,右邊是火,共有13個筆畫。
《絶薪止火》這個詞最早出自《史記·齊太公世家》:“太公曰:‘邇者,知之乎?葷貨陰陽之大而無不見者也,而不見於政治之要者,必聚於一死道焉。絶財兮斷利,無所用之。流言止於萌兮,形聲之所生也。”後來,它也被用來形容加強火災防控的措施。
這個詞的繁體字是“絶薪止火”。
在古時候,絶薪止火的寫法可能會有一些變化,具體的寫法可能根據時代和地域的不同而有所差異。
1. 在進行和解談判時,雙方代表協商決定采取絶薪止火的措施,以避免進一步的財産損失。
2. 這座城市通過投入巨資對建築物進行防火改造,實施絶薪止火,提高了火災的防控能力。
1. 絶糾止争:指通過調解或其他手段終止糾紛争端。
2. 絶交斷交:指中止或終止兩國、兩個團體之間的交往和往來。
近義詞包括:斷火、禁火、止燃。
反義詞包括:引燃、放火、煽動燃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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