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礦事務。 清 薛福成 《籌洋刍議·礦政》:“今於操練之餘,課以礦務,使之勤動於山谷之間,猶得葆其樸勇之氣。” 清 馬建忠 《富民說》:“若不於此時力與維持,聽其停閉,則功虧一簣,微特 平度 之礦可惜,恐 中國 礦務永難復振。”
“礦務”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與采礦事務相關,具體解釋如下:
礦務(拼音:kuàng wù)指礦山的開采、經營及相關管理事務,涵蓋礦産資源的勘探、開發、生産等環節。
該詞在清代文獻中已廣泛使用。例如:
現代語境中,“礦務”還可能涉及:
注:以上信息綜合自權威詞典及曆史文獻,如需完整釋義可查閱《漢語詞典》或清代經濟類典籍。
礦務是一個由兩個部首組成的漢字,它是由“石”和“務”組成的。石字部首表示與石頭有關,而務字部首則表示與事務有關。因此,礦務的意思是與石頭相關的事務或活動。具體來說,礦務指的是與開采、挖掘、加工和管理礦産資源相關的工作。
礦字的部首是石和務,其中石字的部首是石,部首筆畫數為5;務字的部首是力,部首筆畫數為2。礦字的總筆畫數為12。
礦字最早出現在古代篆書的文字中,篆書是商代至秦代時期的一種文字形式。礦字的演變經曆了篆書、隸書和楷書等不同的字體形式。在繁體字中,礦字保留了篆書時期的字形,與簡體字略有不同。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礦字在古時候的寫法與簡體字有些不同。具體來說,礦字在古代的寫法是“渚”,其中包括了石字部首和務字部首的筆畫形式。
1. 他從事礦務工作,負責管理和開發礦産資源。
2. 這個公司在礦務領域擁有豐富的經驗和專業知識。
1. 礦業:與礦務相關的行業或領域。
2. 礦産:從礦山中開采出來的自然資源。
3. 礦工:從事礦山開采和加工的工人。
近義詞:礦業、礦物、礦産。
反義詞:農務、林務、漁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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