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鞫按 ”。
鞫案是古代司法術語,指通過審訊查證案件事實的過程。《漢語大詞典》将其解釋為"審問案件",由"鞫"(審訊)和"案"(案件記錄)二字構成詞義。該詞最早見于《唐律疏議·斷獄律》"諸鞫案官,皆須依所告狀鞫之",特指司法官吏對案件的審理程式。
詞源學層面,"鞫"在《說文解字》中被釋為"窮理罪人也",本義為徹底追究案情。段玉裁注疏強調其"必盡其情實"的司法要求。而"案"在《周禮·秋官》中已用作司法文書之稱,鄭玄注雲"謂獄訟之成要也",指案件審理的完整記錄。二字組合完整呈現古代司法"審訊-記錄"的雙重程式。
在司法實踐中,鞫案包含三個核心環節:明代《問刑條例》記載的"先問證佐,次問犯人,末後詳鞫",體現古代"五聽"制度下的證據鍊構建過程。清代《刑案彙覽》收錄的"鞫案必驗傷單"案例,佐證了該程式對物證核驗的嚴格要求。
需與相近概念區分:
主要參考資料:
“鞫案”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用于司法或審訊語境中,具體解釋如下:
“鞫案”同“鞫按”,指審訊、查問案件的過程,強調通過詳細審問和證據核查來審理案件。例如《說文解字》中“鞫”意為“窮理罪人”(徹底追究罪責),“按”則有“查究”之意,二者結合體現古代司法程式中的嚴謹性。
由于該詞屬于古漢語,現代語境中極少使用,多見于曆史文獻或法律史研究。若需深入考證,建議參考《漢語大詞典》或《曆代刑法考》等權威資料。
注:當前搜索結果權威性較低,以上解釋綜合了詞源和傳統用法,可能存在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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