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編造名冊奏上。《史記·外戚世家》:“ 竇姬 家在 清河 ,欲如 趙 近家,請其主遣宦者吏:‘必置我籍 趙 之伍中。’宦者忘之,誤置其籍 代 伍中。籍奏,詔可,當行。”《漢書·儒林傳序》:“一歲皆輒課,能通一藝以上,補文學掌故缺;其高第可以為郎中,太常籍奏。” 顔師古 注:“籍奏,為名籍而奏。” 宋 曾鞏 《諸令州縣特舉士劄子》:“州謹察其可者上太學……太學一歲,謹察其可者上禮部;禮部謹察其可者籍奏。”
“籍奏”是古代行政文書中的特定術語,指将名冊整理後上奏朝廷的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籍”指登記名冊,“奏”指上呈君主。合指将人員或事務編成名冊後向朝廷申報。
• 漢代:已形成規範流程,需經主官審核後上奏 • 宋代:發展為三級審核制(州縣→太學→禮部)
注: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不再使用,主要見于曆史文獻研究。理解時可結合具體朝代制度背景,不同時期具體操作存在差異。
《籍奏》是一個漢字詞語,字面意思指的是文書和奏章。在古代,官員或者文人通過提交奏章來向上級或者皇帝陳述自己的見解和建議。
《籍奏》由兩個部首組成,左邊是“⺮”部,右邊是“告”部。
根據《康熙字典》,《籍奏》總共有13畫。
《籍奏》的出處可以追溯到《周禮·春官·師氏》:“主職者奉籍奏事于後,如其不竟,告于先。” 意思是指主管職責的人向上級報告職務事務,如果無法完成,向上級請示。
《籍奏》的繁體寫法為「籍奏」。
古代的《籍奏》寫法可能會有一些變化,如篆書、隸書、楷書等。篆書是古代的一種漢字書寫形式,隸書是漢字演變的階段之一,而楷書是現代常用的漢字書寫形式。
1. 官員們每天會寫好幾份《籍奏》呈遞給上級。
2. 在古代,重要的政治建議常常通過《籍奏》的方式呈報給皇帝。
組詞:奏希、文奏、工奏、奏章、報奏、奏折
近義詞:奏章、奏折、奏疏
反義詞:戶牍、廢統、呈科、抄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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