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言衆仙人。道教稱得道之人為真人。 漢 馮衍 《爵銘》:“富如江海,壽配列真。” 晉 左思 《魏都賦》:“ 鉅鹿 、 河間 ,列真非一,往往出焉。” 清 黃周星 《楚州酒人歌》:“願假青鳥探 瀛洲 ,列真酣飲多如簇。”
"列真"一詞在漢語詞典中共有兩個主要義項,現結合權威辭書作如下解析:
一、道教術語 指道教神仙的序列排列。《道教大辭典》解釋為:"列真者,群仙之位次也,謂位列仙班之真人"(來源:商務印書館《道教大辭典》第3版)。該用法常見于道教典籍,如《雲笈七籤》載:"三清列真,各司其職",強調神仙體系中的等級秩序。
二、古代官職稱謂 指漢代設置的列真官,屬太常寺管轄。《古代職官辭典》載:"列真官始置于西漢,掌宗廟祭祀之事,秩比六百石"(來源:中華書局《中國古代職官大辭典》)。《漢書·百官公卿表》有"太常屬官有列真令丞"的記載,後隨官制演變逐漸廢止。
三、文獻拓展用法 《漢語大詞典》另收錄其文學引申義:"形容事物排列齊整之态",如明代張岱《陶庵夢憶》"石筍列真,若仙人指路"的描寫(來源:漢語大詞典出版社《漢語大詞典》第2版)。該用法多見于明清文人筆記,屬比喻性表達。
“列真”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需結合文獻權威性綜合判斷:
一、道教語境下的含義(主流解釋) 指衆仙人或得道真人。此釋義源自漢晉時期文獻:
二、現代漢語中的特殊用法(較少見) 少數現代詞典如查字典将其解釋為成語,意為“真實可信”,用于形容言行或事物的真實性。但此釋義未見于古代文獻,可能與詞源存在偏差。
使用建議:
注:人名用字中的“列真”取“重裀列鼎、抱誠守真”的複合寓意,屬現代姓名學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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