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编造名册奏上。《史记·外戚世家》:“ 竇姬 家在 清河 ,欲如 赵 近家,请其主遣宦者吏:‘必置我籍 赵 之伍中。’宦者忘之,误置其籍 代 伍中。籍奏,詔可,当行。”《汉书·儒林传序》:“一岁皆輒课,能通一艺以上,补文学掌故缺;其高第可以为郎中,太常籍奏。” 颜师古 注:“籍奏,为名籍而奏。” 宋 曾巩 《诸令州县特举士札子》:“州谨察其可者上太学……太学一岁,谨察其可者上礼部;礼部谨察其可者籍奏。”
“籍奏”是古代行政文书中的特定术语,指将名册整理后上奏朝廷的行为。以下是详细解释:
“籍”指登记名册,“奏”指上呈君主。合指将人员或事务编成名册后向朝廷申报。
• 汉代:已形成规范流程,需经主官审核后上奏 • 宋代:发展为三级审核制(州县→太学→礼部)
注:该词在现代汉语中已不再使用,主要见于历史文献研究。理解时可结合具体朝代制度背景,不同时期具体操作存在差异。
《籍奏》是一个汉字词语,字面意思指的是文书和奏章。在古代,官员或者文人通过提交奏章来向上级或者皇帝陈述自己的见解和建议。
《籍奏》由两个部首组成,左边是“⺮”部,右边是“告”部。
根据《康熙字典》,《籍奏》总共有13画。
《籍奏》的出处可以追溯到《周礼·春官·师氏》:“主职者奉籍奏事于后,如其不竟,告于先。” 意思是指主管职责的人向上级报告职务事务,如果无法完成,向上级请示。
《籍奏》的繁体写法为「籍奏」。
古代的《籍奏》写法可能会有一些变化,如篆书、隶书、楷书等。篆书是古代的一种汉字书写形式,隶书是汉字演变的阶段之一,而楷书是现代常用的汉字书写形式。
1. 官员们每天会写好几份《籍奏》呈递给上级。
2. 在古代,重要的政治建议常常通过《籍奏》的方式呈报给皇帝。
组词:奏希、文奏、工奏、奏章、报奏、奏折
近义词:奏章、奏折、奏疏
反义词:户牍、废统、呈科、抄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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