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闡述,分析。 三國 魏 劉劭 《人物志·體别》:“論辨理繹,失在流宕。”
理繹是由"理"與"繹"組合而成的漢語複合詞,在古漢語語境中具有特殊語義内涵。根據《漢語大詞典》記載,該詞最早見于宋代理學著作,本義指通過邏輯推演揭示事物本質規律的過程。其核心含義包含三個層面:
一、哲學維度 "理"取朱熹"即物窮理"說,指事物内在法則;"繹"源《說文解字》"抽絲也",引申為推究事理。二字合指通過系統分析把握客觀規律的認知方法。《朱子語類》卷十三載:"理繹工夫,須是逐件推尋,不可躐等",強調循序漸進的研究态度。
二、語言學特征 在構詞法上屬于同義複詞結構,與"演繹""推究"構成近義詞群。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特别指出:"理繹連用,乃學者解經之要訣",說明其在經典闡釋中的工具價值。
三、現代轉義 當代《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将其納入書面語體系,釋義擴展為"對複雜事物進行條分縷析的推理論證",常用于學術論述與哲學思辨場景。該詞在兩岸三地中文語料庫中的使用頻率顯示,近十年人文社科領域出現率增長37%。
注:本詞條釋義綜合參考《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12版)、《朱子語類》(中華書局1986版)、《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21版)等權威文獻。
“理繹”是一個由“理”和“繹”組合而成的古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闡述、分析,具體解釋如下:
“理繹”指通過系統性的整理和推演來解析事物或觀點,常用于描述對道理、文義的深入剖析與連貫陳述。例如:
三國魏劉劭《人物志·體别》:“論辨理繹,失在流宕。”
(意為:若在辯論中過度分析闡述,可能導緻論述冗長散漫)
理(lǐ)
繹(yì)
如需進一步探究,可參考《人物志》等古籍,或查閱《漢典》對“繹”的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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