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主管天文曆法的官。《左傳·昭公十七年》:“我高祖 少皞 摯 之立也,鳳鳥適至,故紀於鳥,為鳥師而鳥名; 鳳鳥氏 ,歷正也。” 杜預 注:“鳳鳥知天時,故以名歷正之官。” 孔穎達 疏:“歷正,主治歷數正天時之官。”
"曆正"是中國古代掌管曆法、觀測天象并校正歲時節候的官職名稱,其核心含義為"司曆主正",即負責制定、頒布和修正曆法,确保其準确性與權威性。以下從漢語詞典角度結合文獻進行詳細解釋:
指推算歲時節候的方法,即曆法。《說文解字》釋為"曆,象也",段玉裁注:"推步日月星辰之運行以紀時節者。"
意為校正、規範,引申為主管、長官。《周禮·天官》:"歲終,則令百官府各正其治。"
合稱"曆正",即"主掌曆法校正之官",職責為觀測天文、制定曆法、頒布歲時節令。
《左傳·昭公十七年》
記載少皞氏以鳥名官:"鳳鳥氏,曆正也。" 杜預注:"鳳鳥知天時,故以名曆正之官。" 表明曆正需精通天象,以鳳凰為象征,掌四時之序。
來源:《春秋左傳正義》(中華書局點校本)
《周禮·春官宗伯》
雖未直稱"曆正",但"大史"之職"掌建邦之六典,正歲年以序事",鄭玄注:"中數曰歲,朔數曰年。中、朔大小不齊,正之以閏。" 其職能與曆正高度重合。
來源:《周禮注疏》(上海古籍出版社)
《玉海·律曆》
引漢代《三統曆》雲:"曆正居卿以總歲紀。" 說明曆正位列九卿,統領曆法事務。
來源:宋代王應麟《玉海》卷十
《康熙字典》
"曆"字條引《左傳》"鳳鳥氏曆正",釋為"主曆數正天時之官"。
來源:《康熙字典》辰集下"止部"
《漢語大詞典》
明确釋義:"古代執掌曆法的官。" 引《左傳》例證。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5卷第57頁(漢語大詞典出版社)
曆正不僅是技術性官職,更承載"敬授民時"的政治使命。如《尚書·堯典》載"乃命羲和,欽若昊天,曆象日月星辰",其職能可追溯至上古羲和之官,體現中國古代"觀象授時"的傳統,直接影響農耕社會的秩序構建。
結論:"曆正"為上古至秦漢時期專司天文曆法制定與修正的官職,職能涵蓋觀測天象、置閏定朔、頒布農時,是古代天文曆法體系的核心管理者。
“曆正”是一個古代官職名稱,其含義和背景可綜合如下:
曆正指古代主管天文曆法的官員,主要負責制定曆法、校正天時,确保農事與節令的準确性。這一官職最早見于《左傳·昭公十七年》,其中提到少皞氏以鳳鳥氏為曆正,因鳳鳥被視為知天時的象征。
部分現代詞典(如查字典)提到“曆正”可引申為“符合曆史正統規律的事物或觀點”,強調遵循傳統道德與曆史脈絡。例如:“繼承曆正的精神”指傳承符合曆史發展規律的文化傳統。但這一用法多見于現代語境,古代文獻中未明确記載。
“曆正”的核心含義是古代天文曆法官職,源自先秦文獻;現代語境中偶作引申,但需結合具體上下文理解。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左傳》及曆代注疏(如杜預、孔穎達的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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