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到任治事。《三國志·蜀志·楊戲傳》:“當官理任,衎衎辯舉。” 元 關漢卿 《望江亭》第二折:“自從相公理任以來,俺在這衙門後堂居住。”《元典章·吏部四·赴任》:“今後赴任官員,如到任所即将理任署事,月日飛申,以憑标附。”
“理任”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到任并開始處理職務,主要用于描述官員正式履職的過程。以下是詳細解釋:
“理任”指官員抵達任職地點後,正式接手并處理相關政務的行為。該詞由“理”(治理、處理)和“任”(職務、職位)組合而成,強調履職的實際行動。
《三國志·蜀志·楊戲傳》
記載“當官理任,衎衎辯舉”,描述官員到任後有條不紊地處理事務。
元代關漢卿《望江亭》
第二折提到“自從相公理任以來,俺在這衙門後堂居住”,反映元代官員履職後的生活狀态。
《元典章·吏部四·赴任》
規定“今後赴任官員,如到任所即将理任署事,月日飛申”,說明元代對官員到任後需及時上報履職日期的制度要求。
該詞屬于曆史詞彙,現代漢語中已極少使用,主要出現在古籍研究或曆史文獻中。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語境,可參考《三國志》《元典章》等原始文獻。
理任是一個漢字詞語,表示理解、理會并擔當、承擔。它包含了理解的含義以及承擔責任的意思。
理任包含了兩個部首:王并且任,其總共有12畫。
理任的來源較為複雜,最早可以追溯到春秋時期的《論語·公冶長》。後來在唐朝的時候,理任又出現在了《洪範軒轅問對》一書中。
繁體字的理任為「理任」,與簡體字相同,無變化。
在古代,理任的字形略有變化。其中,「理」字旁邊是一個疏通的「刀」字旁;而「任」的右邊是一個正方形的「口」字旁。
1. 他能夠理解和擔當這個重要的職務。 2. 在工作中,我們應該要理任自己的行為後果。
1. 責任:承擔義務或責任。 2. 要任:接受任命并充當指定的職位。 3. 任意:隨意選擇或作出選擇。
1. 承當:承擔或接受某種責任或義務。 2. 承擔:同意接受某項責任或義務。
1. 推脫:不接受責任或義務,試圖逃避責任。 2. 解脫:從責任或義務中獲得自由。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