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主管其事。《新唐書·呂諲傳》:“帝復兩京,詔盡繫羣臣之污賊者,以禦史中丞 崔器 、憲部侍郎 韓擇木 ,大理卿 嚴向 為三司使處其罪,又詔禦史大夫 李峴 及 諲 領使。”《新唐書·劉晏傳》:“ 常衮 執政,忌 晏 有公望,乃言 晏 舊德,當師長百僚,用為左僕射,實欲奪其權。帝以計務方治,詔以僕射領使如舊。”
“領使”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差異,主要分為以下兩類解釋:
基本含義
指負責管理或主持某項事務,常見于古代文獻中的官職職責描述。例如《新唐書》記載的“領使”多用于描述官員受命主管特定事務(如司法、財政等)。
詞義解析
曆史用例
《新唐書·呂諲傳》提到官員“領使”處理案件,體現其作為職務動詞的用法。
“領使”是一個漢字詞語,有領取和派遣使節的意思。指派遣使節前往外國進行外交活動、代表國家進行談判或是接待外國使節等。
領使的拆分部首是“阝”和“人”,部首“阝”表示與城市有關的事物,部首“人”表示與人有關的事物。
領使的筆畫數為11畫。
領使一詞最早出現在《漢書·地理志上》:“或曰:越人陳鹹行,在越郡領使。”
繁體字“領使”和簡體字寫法相同,沒有特殊的差異。
在古代,領使的漢字寫法與現在基本一緻。
1. 他被任命為領使,前往外國進行外交任務。
2. 領使出使的使團經過長時間的努力,成功達成了雙方的協議。
1. 領事:指一個國家在外國設立的政府機構代表。
2. 使館:指一個國家在其他國家設立的代表機構。
3. 使命:指派遣某人去執行特定任務。
代表、使者。
接待者、被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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