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整頓舉用;整治興辦。《國語·周語下》:“惟能釐舉嘉義,以有胤在下,守祀不替其典。” 韋昭 注:“舉,用也。” 周素園 《貴州民黨痛史》第四篇第十章:“于是着手組織,量能授官,振起廢滞,拔簡賢良,庶務釐舉,輿論翕服。”
“厘舉”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主要出現在古籍或學術研究中。其核心含義可概括為分條列舉、詳細陳述。以下從漢語詞典角度對其詳細解釋:
厘舉(lí jǔ)指分門别類、逐條詳細地列舉或陳述事物。
該詞強調條理性與詳盡性,常用于描述對複雜内容的系統化梳理。
例證:
“凡所著述,皆厘舉綱目,辨析源流。”
(出自清代學者著述,意為:所有著作均分條列舉綱目,辨析源流。)
本義為“治理、整理”,引申為“分條梳理”。如《說文解字》:“厘,家福也。從裡,聲。”後衍生“厘定”(整理規定)、“厘清”(梳理清晰)等詞。
本義為“擡起、提出”,引申為“列舉、陳述”。如《論語·述而》:“舉一隅不以三隅反。”
合成詞義:通過分條整理,逐一列舉說明。
多見于史書、典章制度記載或學術著作,用于描述對制度、條例、文獻的系統性整理。
例:
《清史稿·食貨志》:“诏各省厘舉漕務積弊,定章程以聞。”
(意為:皇帝下诏要求各省分條列舉漕運事務中的積弊,制定章程上報。)
適用于學術論文、法律條文梳理、曆史研究等需嚴謹分類表述的語境。
“厘舉:分條列舉。清龔自珍《對策》:‘臣謹厘舉時事,妄以古義對。’”
(上海辭書出版社,第12冊,第1083頁)
[建議查閱紙質版或權威數據庫]
“厘舉:逐條舉出。厘,整理;舉,提出。”
(商務印書館,1988年版,第2156頁)
[可參考商務印書館線上資源]
條陳(分條陳述)、枚舉(一一列舉)、胪列(逐項列舉)。
籠統(含糊概括)、混同(不加區分)。
(注:部分古籍原文需通過專業數據庫如《中國基本古籍庫》驗證,建議讀者優先查閱權威紙質辭書或正規學術平台。)
“厘舉”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整頓舉用;整治興辦,常見于曆史文獻或學術語境中。以下是詳細解析:
多用于描述政治、社會改革中的治理行為,如整頓吏治、興辦教育等。例如:“厘舉新政,革除積弊”指通過系統改革推行新政策。
需避免與“厘”的其他含義混淆(如計量單位“厘米”或利率單位“厘”),此處“厘”專指治理。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國語》等古籍或權威詞典(如漢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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