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國北方的一種民俗。農曆年三十下午,到祖墳上燒紙,然後點燃谷稭,持回家中,意在引導“祖靈”回家過年。 梁斌 《紅旗譜》三九:“哥兒倆胳膊底下夾着粟谷草,懷裡揣着爆竹,到老墳上去燎草兒。”
“燎草兒”是我國北方的一種傳統民俗活動,具體含義及文化背景如下:
基本含義
指農曆除夕(年三十)下午,人們前往祖墳燒紙祭奠後,點燃谷稭(粟谷草)并将其帶回家中的儀式,寓意引導祖先的靈魂回家過年。
具體習俗
文化意義
這一習俗體現了對祖先的追思與孝道傳承,通過“引靈”行為強化家族紐帶,同時蘊含祈福新年平安的願望。
文學記載
作家梁斌在《紅旗譜》第三十九章中曾描寫相關場景,印證了該民俗的曆史存在。
注意:部分網絡資料誤将“燎草兒”解釋為“小事引發大變化”的成語(如),但權威文獻及民俗研究均指向祭祖習俗,成語說法缺乏依據。
《燎草兒》是一個漢語詞語,其意思是“點燃草木”。在這個詞語中,“燎”表示點燃的動作,而“草兒”則指的是草木。
《燎草兒》這個詞可以拆分成三個字,分别是“燎”、“草”和“兒”。
其中,“燎”的部首是“火”,總計8個筆畫;“草”的部首是“艹”,總計9個筆畫;而“兒”的部首是“兒”,隻有2個筆畫。
《燎草兒》這個詞語來源于古代文學作品《紅樓夢》中的描寫。這個詞彙常用于形容火焰将草木燒成灰燼的場景。
在繁體字中,“燎”字通常保持不變,但“草”字的繁體形式為“草”,而“兒”字的繁體形式為“兒”。
古時候,漢字的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對于《燎草兒》這個詞語,古代的寫法可能會有一些變化。然而,這種變化的情況并沒有明确的記錄,因此我們不能确切地知道古代漢字中《燎草兒》的寫法。
以下是一些使用《燎草兒》的例句:
1. 黃昏時,篝火燎草兒,驅走了叢林中的寒氣。
2. 火勢蔓延,燎草兒一直延伸到山腳。
以下是一些與《燎草兒》有關的組詞:
1. 燎火:點燃火焰。
2. 草木:指植物的總稱。
近義詞:點火、引燃、燃點。
反義詞:熄滅、撲滅、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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