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過津渡的貨物按其值征收的稅。《陳書·宣帝紀》:“市估津稅,軍令國章,更須詳定,唯務平允。”參閱《隋書·食貨志》。
“津稅”是中國古代對通過津渡(渡口)的貨物按其價值征收的一種過境稅。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津稅是古代官府在交通要道的渡口對過往貨物征收的稅種,主要根據貨物的價值按比例收取。其性質類似現代的關稅或商品流通稅,但征收範圍限于水路或陸路渡口。
曆史記載
該稅種最早見于南北朝時期的《陳書·宣帝紀》,文中提到“市估津稅,軍令國章,更須詳定,唯務平允”,表明當時已存在調整津稅稅率以平衡財政需求的制度。《隋書·食貨志》也記載了相關征稅細則。
征收目的與特點
提示:以上解釋綜合了古代文獻記載及現代學術考據,具體曆史細節可進一步查閱《陳書》《隋書》等原始史料。
津稅,指的是普通人們交納的稅款,也可以理解為平民的稅收。這是一個古代漢字詞彙,具有較為濃厚的曆史文化内涵。
津字的拆分部首是水,而稅字的拆分部首則是禾。津字共有8個筆畫,而稅字則有12個筆畫。
津稅一詞起源于古代社會,是古代中國的一種賦稅制度。以前,人們在津地(即水邊)上設立稅關,收取人民繳納的稅款,因此得名津稅。這種稅收制度在古代主要用于維持國家的運轉,建設國家基礎設施和滿足其他公共需求。
津稅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津稅。
津字在古代也有一種不同的寫法,即津壬水。稅字在古代寫法中是禾火貝反。這些古代漢字的寫法反映了古代社會對于水和農業的重視程度。
1. 普通人們應該按時交納津稅,履行公民義務。
2. 通過征收津稅,國家才能維持正常運作并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務。
津貼、津水、稅源、稅務、稅收、賦稅
賦稅、租稅、貢稅
豁免、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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