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指壯丁。 宋 蘇舜欽 《吳越大旱》詩:“復聞籍兵民,驅以教戰力。”
(2).士兵和民衆。 毛6*澤6*東 《論持久戰》:“兵民是勝利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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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民"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厚重感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四方面解析:
一、詞源與基本釋義 "兵"本義指武器,後引申為持武器作戰的群體(《說文解字》釋"械也");"民"指非官方的普通百姓(《康熙字典》注"衆萌也")。二者結合最早見于《左傳·成公十三年》"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其中"戎"即包含軍民協力的戰争形态。根據中國社會科學院《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定義,兵民指"軍隊和民衆",強調武裝力量與普通百姓的共生關系。
二、曆史語義演變
三、現代應用場域 在當代語境中,該詞常見于軍民融合發展戰略的官方表述。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第四章明确"堅持全民自衛原則,實行軍民結合",具體表現為國防科技工業體系與民用産業的協同創新,印證了古代兵民協同理念的現代轉型。
四、文化語義延伸 作為文化符號,"兵民"常與特定曆史事件形成互文。例如毛澤東1938年《論持久戰》提出的"兵民是勝利之本"論斷,通過比喻修辭将軍事術語轉化為政治動員話語,賦予該詞新的時代内涵。這種語義擴展在《中國共産黨簡史》等權威文獻中得到持續傳承。
“兵民”一詞主要有以下兩層含義,綜合多來源信息整理如下:
指壯丁
即被征召服役的成年男子。此釋義源自宋代文獻,如蘇舜欽《吳越大旱》中“復聞籍兵民,驅以教戰力”,反映古代征丁制度。
士兵與民衆的合稱
強調軍隊與百姓的結合。毛澤東在《論持久戰》中提出“兵民是勝利之本”,成為經典論述,體現軍民協作的重要性。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漢典、滬江詞典等高權威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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