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帶威脅性的話語加以勸說。《新唐書·王俌傳》:“ 俌 至虜中,脅説禍福,虜乃不入。”《新唐書·裴度傳》:“ 度 遣辯士 柏耆 脅説,乃獻 德 棣 二州,納質子。”
“脅説”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來源信息總結如下:
“脅説”指通過威脅或強迫的手段說服他人接受自己的觀點或要求,強調使用帶有威懾性的話語達到勸說的目的。該詞由“脅”(威脅)和“説”(勸說)組合而成,字面含義即“威脅性的說服”。
曆史典故:
在《新唐書》中記載了兩例典型用法:
現代語境:
可形容利用權力、地位等優勢強迫他人服從,例如職場或談判中的威脅性溝通。
通過以上分析可見,“脅説”強調通過施壓達成目的,與正常勸說形成鮮明對比。如需更深入的曆史用例,可參考《新唐書》相關篇章。
脅説(xié shuō)是一個漢語詞彙,指的是對他人施加壓力,以迫使對方采取某種行動或改變想法的行為。脅説通常包括威脅、恐吓、逼迫等手段,目的是通過恐懼或利益的誘惑來達到自己的目的。
脅説的構成部分是「脅」和「説」。其中,「脅」是由左右兩個部首組成,左邊的部首是「⺆」,表示肉體;右邊的部首是「協」,表示協助。「説」是一個單獨的部首,表示說話、言論。
脅説一詞最早出現在《爾雅》(古代詞典)中,後來被廣泛使用。脅説是古時候的一種行為,通常在個人或政治關系中使用,用于迫使他人按照自己的意願行事。
脅説的繁體字為「脅説」,在傳統繁體字中保留了原始的構造和意義。
在古代漢字中,脅説的寫法可能會有些不同。例如,「脅」部的上半部分可能寫成「⺈」或「⺉」。而「説」部則可能寫成「言」或「⺈言」。這些變體寫法不影響詞語的基本意義。
1. 他使用脅説迫使對方做出了妥協。
2. 被脅説後,他隻能勉強答應了。
1. 人脅説:指人類對他人使用威脅或逼迫的行為。
2. 政治脅説:指政治領域中使用壓力來迫使他人作出決策或改變政策的行為。
1. 威脅
2. 恐吓
3. 逼迫
4. 強迫
合作、協商、勸說、啟發、說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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