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供職。官吏每天在限定時間到職,故稱。《文選·任昉<上蕭太傅固辭奪禮啟>》:“ 昉 往從末宦,祿不代耕,飢寒無甘旨之資,限役廢晨昏之半。” 劉良 注:“甘旨飲食,晨昏定省,由飢寒限役,廢闕其半。”
“限役”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現較少使用,其核心含義與官吏的職務相關,具體解釋如下:
限役(xiàn yì)指官吏按照限定時間到職供職的行為。該詞由“限”(時間限制)和“役”(公務、職務)組成,強調古代官吏需在規定時間内履職的特性。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罕見,但可通過類似詞彙(如“當值”“輪班”)理解其含義。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文選》等古籍或古代職官制度研究文獻。
《限役》是一個漢字詞語,指限制人員服役或服刑的時間。通常用于法律、軍事等領域中,限制犯罪者或士兵的服役期或刑期。
《限役》由兩個部首組成,分别是“⻌”(辵)和“彳”(彡)。其中,“⻌”表示行走,與運動有關;“彳”表示行走的步子。該字拼音為“xiàn yì”,總共有六個筆畫。
《限役》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字,起初的寫法為“省役”,後來演變為現代的形式。在繁體字中,該詞的寫法與簡體字相似,隻是筆畫略有不同。
在古代漢字中,“限役”常被寫作“限役”,字形更加簡化,沒有現代漢字中的部首和完整的筆畫。古代的漢字寫法通常更加筆畫繁複,隨着時間的推移逐漸簡化。
1. 根據法律規定,該犯罪分子被判處十年************,其中五年為限役。
2. 軍隊招收新兵,每個士兵都要服滿兩年的限役期。
- 限期:指在一定期限内完成或達到某項任務或目标。
- 投降:指主動将兵力、武器等投向敵方的行為。
- 刑期:指犯罪分子被判處的服刑時間。
- 強制勞動:指被強迫參與勞動活動的行為。
- 自由:指自主選擇、行動和表達的權利。
- 解放:指被解脫、解除束縛或囚禁的狀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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