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rame] 誣蔑栽贓
誣栽于人
捏造事實硬給别人安上罪名。 魯迅 《三閑集·通信》:“不過先生和我素昧平生,想來決不至于誣栽我,所以我再從别一面來想一想。”
誣栽(wū zāi)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法律和社會倫理色彩的複合詞,指通過捏造事實或虛構證據,蓄意将不存在的罪名、過錯或不良行為強加于他人的行為。其核心含義包含惡意構陷與事實歪曲兩層含義。以下是詳細解析:
字源構成
二字組合後,凸顯主動捏造并強加罪名的行為本質《漢語大字典》。
現代釋義
指通過僞造證據、散布謠言等手段,故意使他人承擔不應有的法律責任或道德污名。例如:
“他遭人誣栽受賄,經調查後終還清白。”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法律定性
誣栽行為可能構成《刑法》中的誣告陷害罪(第243條),需滿足三個要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社會危害性
誣栽不僅侵害個人名譽權、人身自由,更破壞司法公正與社會信任體系。古籍《增廣賢文》警示:
“誣陷他人,終将自噬。”
強調其反噬自身的道德風險。
詞語 | 核心差異 | 示例場景 |
---|---|---|
誣陷 | 側重設局陷害 | 僞造證據構陷同事貪污 |
污蔑 | 強調言語诋毀名譽 | 散布謠言污蔑他人品德 |
栽贓 | 特指放置僞證嫁禍 | 将毒品放入他人包内栽贓 |
"誣栽"是由"誣"和"栽"組成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是通過捏造事實将罪名強加于人。具體可從三個層面解析:
一、字義構成
二、完整定義 指通過虛構證據或情節,将本不存在的罪行強加給他人。法語詞典将其譯為"僞造指控(forger un chef d'accusation)",凸顯法律層面的誣陷行為。
三、典型用法
該詞與"誣陷"近義,但更強調通過僞造證據(如栽贓)實施構陷的行為特征。使用時需注意語境,避免與單純诽謗混淆。
秉鞭并立兵誅補記逋隱不語兵蠶鳬滄海一粟長秀茶碗吃吃喝喝禱禬倒身蹈足德語地域分工對鄰佛書庋置汩淢寒鄉忽剌鴐鵞踘蹴開膠看風使帆跨蹈髡毛拉夏掠鬧李商隱狸制牦軒菛冬緬懷墨池劘蕩募選牛山木盤盤婆餅焦輕镳欺生日複一日馺遝懾剉市斬死到臨頭四眺思緯酸文假醋唐古忒推銷讬載外重位分霞腴惜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