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語言結構方式的科學。 胡適 《中國文的教授》:“以後中學堂的國文教員應該有文法學的知識,不懂文法的,決不配做國文教員。” 朱自清 《語文學常談》:“語言學裡又包括文法學。”參見“ 文法 ”。
“文法學”是一個具有多重解釋的詞彙,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分析。以下是綜合不同來源的詳細解釋:
文法學主要研究語言的結構方式,屬于語言學的重要分支,包括詞的構成、句法規則、語法體系等。這一解釋得到胡適、朱自清等學者的引用支持。例如:
部分來源(如)将“文法學”拆解為“文”(文學)與“法”(法律),認為其指文學與法律知識的綜合修養。但這種解釋多見于非權威資料,且與主流語言學定義存在差異,需謹慎區分。
“文法學”的主流定義為研究語言結構的科學,屬于語言學分支。其他解釋(如文學與法律綜合修養)可能存在語境差異或非權威解讀。如需深入探讨,可參考權威辭書或語言學專著。
《文法學》是指研究語言中詞彙、詞法、句法等規則和結構的學科。它主要關注語法在語言中的作用和影響,通過分析和描述語言的結構,來幫助人們更好地理解和運用語言。
《文法學》這個詞可以拆分為三個部分:文(wén)、法(fǎ)、學(xué)。
其中,“文”的拆分部首是“文字旁”,它的筆畫數為4;“法”的拆分部首是“水旁”,它的筆畫數為3;“學”的拆分部首是“子字旁”,它的筆畫數為8。
《文法學》這個詞源于古代漢語,最早在《左傳》中使用。它的繁體寫法為「文法學」。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形式與現代有所不同。例如,《文法學》在古漢字中的寫法為「文法學」。當時的字形更加繁複,并且有一些字形發生了變化。
1. 這門課程将會教授基本的文法學知識。
2. 學好文法學對于提高語言能力非常重要。
3. 我在上學期學習了一門關于文法學的課程。
1. 文法規則
2. 文法分析
3. 文法知識
1. 語法學
2. 文法語義學
3. 句法學
1. 無文法
2. 非文法
3. 自由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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