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古時封王者之女。《通典·禮十九》:“﹝ 顯慶 ﹞三年又詔曰:‘古稱釐降,唯屬王姬。比聞縣主適人,皆雲出降。娶王女者亦雲尚主。濫假名器,深乖禮經。其縣主嫁宜稱適,取王女者稱娶,仍永以為式。’”
(2).女蘿草的别名。《爾雅·釋草》:“蒙,王女。” 郭璞 注:“蒙即唐也,女蘿别名。” 清 錢大昕 《十駕齋養新錄·王女》:“女蘿之大者,謂之王女。猶王彗王芻。魚有王鮪,鳥有王雎也。”
"王女"是漢語古典文獻中具有明确身份指向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三個維度解析:
一、詞源本義 "王女"最早見于《周禮》,特指周天子的女兒,如《周禮·天官》載"王女掌祭祀玉器"(來源:《漢語大詞典》)。該稱謂由"王"(最高統治者)與"女"(女兒)構成偏正結構,強調血緣與政治地位的雙重屬性。
二、曆史演變
三、文化内涵 在禮制體系中,"王女"既承載着《禮記·昏義》"男女有别而後夫婦有義"的倫理規範(來源:《十三經注疏》),又體現《白虎通義·嫁娶》"王者之女必適諸侯"的政治聯姻功能。佛教典籍如《法華經》中"轉輪聖王女"的表述,則賦予其宗教哲學層面的象征意義(來源:《大正新修大藏經》)。
“王女”一詞在中文語境中有兩層主要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古代被封王的女兒或王族女子
這一含義源自古代禮制,指君主的女兒或具有王族身份的女性。例如《通典》記載:“娶王女者亦雲尚主”,說明娶王女被稱為“尚主”(即與王族聯姻)。唐代文獻中,“王女”常與“縣主”“公主”等稱謂并列,體現其身份尊貴。
植物“女蘿草”的别名
《爾雅·釋草》中記載:“蒙,王女”,郭璞注解稱“王女”即女蘿草的别稱。清代錢大昕在《十駕齋養新錄》中進一步解釋:“女蘿之大者,謂之王女”,類比其他以“王”冠名的動植物(如王鮪、王雎),強調其形态或地位的突出。
補充說明:
建議結合《通典》《爾雅》等古籍原文進一步了解其曆史背景。
八磚比物此志采色餐風飲露柴颍澶淵之盟怊怅稱歌錘旋黨附鬥蟀肥鮮憤潰伏鸾海盜好臉核電廠橫行不法化風黃雀呼音講課金蟬脫殼精義入神稽疑送難句胪橘浦亢旱可式來料加工聯翩烈馬列侍籬樊轹釜待炊臨難不屈貓兒頭哦呀遷迹棋博沙洳奢競聖泉深思苦索神媛石壑屎橛首富收獲松緊帶探刺唐梯帖服鐵漢兔魄望臣桅杆賢德夫人香社獻世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