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指正業之外的事。 明 袁宗道 《送夾山母舅之任太原序》:“吾邑獨此人能詩,人争嫉之,因特舉為誠(當作“誡”)。故通邑學者,號詩文為外作。外之也者,惡其妨正業也。”
(2).謂在外幹活。 郭澄清 《大刀記》第五章:“他來到丈人門上以後,還是靠他那祖傳的石匠手藝耍外作混飯吃。”
外作是漢語中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詞彙,其具體釋義需結合語境分析。以下是基于權威漢語工具書及文獻的詳細解釋:
宮外勞作
指在宮廷或官署範圍之外進行的體力勞動,多見于古代文獻。例如《周禮·天官·内宰》中“令外作”即指安排宮外事務。《漢語大詞典》明确記載此義項,強調其與“内作”(宮内勞作)的對應關系。
外官職務
引申指地方官吏的職務。清代學者段玉裁在《說文解字注》中提及:“外作,謂外任之職”,指代中央官員外派地方任職的情況。
在古代禮法語境中,“外作”可指妻子參與戶外勞作,成為丈夫休妻的理由之一。如《禮記·内則》疏解所言:“婦人專主内事,若外出作業則違禮”,反映傳統社會對性别分工的規範。王力《古代漢語》亦收錄此特殊用法,并指出其多見于禮制文獻。
現代漢語中“外作”已非常用詞,多出現于古籍研究或特定方言。需注意其與“外包”(外部委托)等現代詞彙的語義差異,避免混淆。《辭源》(商務印書館修訂版)建議在當代文本中使用更通用的“外部勞作”“外派職務”等表述替代。
權威參考文獻:
“外作”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以下兩個主要義項:
指正業之外的事
該義項強調與主業無關的額外事務。例如:明代袁宗道在《送夾山母舅之任太原序》中提到,當時文人将詩文創作稱為“外作”,認為這類活動可能幹擾正業()。這類用法多用于古代語境,帶有對非主業活動的貶義或告誡意味。
謂在外幹活
指離開固定場所從事勞作或謀生。例如:現代作家郭澄清在小說《大刀記》中描述角色“靠石匠手藝耍外作混飯吃”,即指依靠手藝在外工作維持生計()。此義項多用于口語或文學作品中,體現流動性勞動的特點。
補充說明:
若需進一步考證古籍原文或方言用法,可參考漢典及文學作品《大刀記》。
阿叔白鹿洞書院暴發家标白筆畫查字法不見不識時藏器待時道齋電力網點漆典祏蝶黛蹀堶蠹傷二桃負德背義過目不忘和唝橫眉冷眼監守簡約斠畫膠輪角智祭奠嗟憤雞菌進程鲸吸勘察看肖神扣弦浪迹李益疾隆豺曼澤螞蟻緣槐腼觍泥污破琴絶弦前合後偃前襟謙素怯聲怯氣秋社認罰衰堕絲包綫湯媪天鏡田矢佻躁鐵洛通郵拓宇刓團武林香心下其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