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東道主。《三國志·魏志·管辂傳》“於是 恩 涕泣服罪” 裴松之 注引 三國 魏 管辰 《管辂别傳》:“ 義博 設主人,獨請 輅 。” 南朝 宋 劉義慶 《世說新語·雅量》:“ 裴遐 在 周馥 所。 馥 設主人, 遐 與人圍棊, 馥司馬 行酒。”
“設主人”是一個漢語詞語,其核心含義為“作東道主”,即主持宴會或活動并承擔招待責任的人。以下是詳細解釋: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三國志》《世說新語》等古籍原文,或權威詞典如漢典。
《設主人》是一個漢語詞語,它的意思是指為某個人或者某個團體建立或者指派一個主人、負責人或者領導者的行為。這個詞語在日常生活中較少使用,更多地在可視為或者類似于制度的環境中出現,如公司、組織、學校等。
《設主人》這個詞可以拆分為兩個部首,分别是“讠”和“主”。
讠部分讀音為“yán”,是從現代漢字的“言”所轉化而來,代表和語言、言論有關的意義。
主部分讀音為“zhǔ”,是一個獨立的漢字,代表主要、掌握、領導等意義。
《設主人》一共有8個筆畫。
《設主人》一詞來源于《中庸》。在《中庸》的第十八章中,有這樣一句話:“所以設主人者何?所書用則不同文,守則不同郡,政焉則不同制,刑焉則不同刑”。這裡的“設主人”即指指派合適的人擔任不同的職務或者角色。
《設主人》的繁體字形為「設主人」。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設主人的書寫形式略有不同。以簡化為例,設字的上部分通常寫作“⺧” ,主字的上部分寫作“丶”,人字的寫法略有不同。
1. 在新公司的成立大會上,董事會設主人的決定備受關注。
2. 學校通過一系列選拔,設主人管理學生會工作。
機關設主人、組織設主人、任命設主人、教育設主人。
設置負責人、指派主管、任命領導。
取消主人、撤銷領導、解職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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