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狒狒的别名。 明 李時珍 《本草綱目·獸二·狒狒》:“ 閩 中 沙縣 幼山 有之,長丈餘,逢人則笑,呼為山大人,或曰野人及山魈也。”
“山大人”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包含以下兩種含義:
狒狒的别名
該詞最早見于明代李時珍《本草綱目·獸二·狒狒》,描述福建沙縣幼山一帶的狒狒體型巨大(“長丈餘”),逢人而笑,被稱為“山大人”或“野人”“山魈”。其形象特征包括黑色毛發、長臂等,古籍《太平寰宇記》也記載了類似傳說。
相關描述
狒狒在古代文獻中被描繪為類似人形的神秘生物,常出沒于深山,民間傳說中甚至會留下巨大的草鞋(“藤制草鞋,長二尺五寸”)。
指自命不凡、自高自大的人
這一含義為成語用法,含貶義,用于形容性格傲慢、目中無人的個體。例如:“他總以山大人自居,聽不進他人意見。”
若需進一步考據,可參考《本草綱目》或地方志相關原始文獻。
《山大人》是一個成語,意思是指在行動、膽量上與山一樣大的人,形容非常勇敢、有膽識的人。
《山大人》這個成語拆分部首為“山”和“人”,共有8個筆畫。
《山大人》這個成語最早出現于《神仙傳》這本古代小說中。故事中描述了一位名叫黃山的人物非常勇敢,與山一樣大,故有了這個成語。
《山大人》的繁體字為「山大人」。
古代寫《山大人》的漢字寫法與現代相同。
他可是個真正的《山大人》,連最危險的事情都敢做。
山路、大山、人山人海
英勇、豪勇、勇敢
膽小、怯懦、畏縮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