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服和衛服。即《周禮》的采畿和衛畿。《書·康诰》:“侯甸男邦采衞。” 孔 傳:“采服二千五百裡,衞服二千裡。” 章炳麟 《訄書·訂禮俗》:“其在 成周 , 周公 斥大九州,凡 殷 世為子男於蠻夷者,一切改隸采衞。”
“采衞”是古代中國周代政治地理制度中的術語,具體含義及背景如下:
基本含義
“采衞”是“采服”和“衛服”的合稱,指周代“九服”制度中的兩種區域劃分。采服距離王畿(都城周邊)二千五百裡,衛服距離王畿二千裡,兩者均屬于諸侯國的管轄範圍。
制度背景
周代通過“九服”制度管理疆域,以王畿為中心向外輻射,按距離和職責分為侯服、甸服、男服、采服、衛服等。采衞作為其中兩服,承擔向周王室納貢、提供軍事支持等義務。
“采衞”反映了周代以王權為中心的分層治理模式,兼具地理劃分與政治職能。如需進一步了解九服制度或相關典籍,可參考《周禮》《尚書》等文獻。
《采衞》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采集守衛”。它由兩個字組成,分别是“采”和“衞”。
《采衞》的部首是“⺡”(心,讀音:xīn)和“㧑”(彳,讀音:chì),它們分别位于左右兩側。根據筆畫順序,它的總筆畫數是18畫。
《采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文字演變過程。它的繁體字是“采衛”。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會有一定的差異。《采衞》的古時候漢字寫法可能與現代略有不同,需要進一步查閱古代文獻或字典進行确認。
1. 這個部門的職責是采衞財物,并保護其安全。
2. 他是這個團隊的采衞人員,負責收集和保護珍貴資源。
3. 采衞隊巡邏着村莊的邊界,确保安全。
采集、采摘、采用、衞生、衞兵、衞士
采集:收集、摘錄、獲得
守衛:保衛、警戒、守護
采集:散播、分散、放棄
守衛:放任、放松、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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