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服和衛服。即《周禮》的采畿和衛畿。《書·康诰》:“侯甸男邦采衞。” 孔 傳:“采服二千五百裡,衞服二千裡。” 章炳麟 《訄書·訂禮俗》:“其在 成周 , 周公 斥大九州,凡 殷 世為子男於蠻夷者,一切改隸采衞。”
“采衞”一詞在現代漢語通用詞典中并無明确收錄,其構成可拆解分析如下:
“采”字在《漢語大詞典》中有多重釋義,其核心義項為“摘取、選取”,引申為“搜集、采納”之意(來源: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說文解字》釋為“捋取也”,段玉裁注曰“采取必由審擇”(來源:說文解字注·中華書局)。
“衞”是“衛”的繁體字,《康熙字典》标注其本義為“防護、守衛”,《周禮·夏官》記載有“設方氏掌達國道路,以時啟閉,謂之衞”(來源:康熙字典·中華書局古籍庫)。在古漢語中常與官職、地域相關,如“衞尉”“衞所”等建制。
該組合詞可能為古代文獻中的專有名詞或特定組合,但目前缺乏權威典籍的直接例證。建議關注《中國基本古籍庫》等專業數據庫,或查閱《漢語大詞典》全卷本進行深度考據(來源:中國基本古籍庫·北京愛如生數字化技術研究中心)。
“采衞”是古代中國周代政治地理制度中的術語,具體含義及背景如下:
基本含義
“采衞”是“采服”和“衛服”的合稱,指周代“九服”制度中的兩種區域劃分。采服距離王畿(都城周邊)二千五百裡,衛服距離王畿二千裡,兩者均屬于諸侯國的管轄範圍。
制度背景
周代通過“九服”制度管理疆域,以王畿為中心向外輻射,按距離和職責分為侯服、甸服、男服、采服、衛服等。采衞作為其中兩服,承擔向周王室納貢、提供軍事支持等義務。
“采衞”反映了周代以王權為中心的分層治理模式,兼具地理劃分與政治職能。如需進一步了解九服制度或相關典籍,可參考《周禮》《尚書》等文獻。
寶籞秉臬豳雅撥忙博物剝削者長劍谄狎持念鏓衡攢蹄淡見蹈故習常燈檠堤阏疊蘿花洞快陮隗反光鏡乏歲鳳葆俯拾皆是高祖父棍球貨籴賤處簡棄進表靜秘寄聲踽涼居然舉族刻珉空濛蠟人倫次偻垢昧鄙摸盲盲牛頭阿傍傾容勤企芞輿拳禍渠們柔鈍鋭端蠕蛇三蘖聲符順長通踈投影儀屯亶猥巷溫被問羊知馬小矩信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