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gart as;consider;think] 認為、當作
看做;當做。《紅樓夢》第六回:“因貪 王 家的勢利,便連了宗,認作侄兒。”《兒女英雄傳》第五回:“一時錯把他認作了一個來歷不明的人,加上一番防範。” 茅盾 《脫險雜記》七:“ 韬奮 把‘ 江大哥 ’認作是遊擊隊的什麼小隊長,說了些客氣的話。”
“認作”是現代漢語中常見的複合動詞,由“認”和“作”兩個語素構成。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的釋義,“認作”指主觀上對事物進行判斷或歸類,表示“将……認定為”“把……當作”的含義,強調基于某種依據或情感的主觀認定行為。例如:“他認作故鄉的小鎮,其實隻短暫居住過兩年。”
從詞性結構分析,“認作”屬于動補式合成詞,其中“認”為核心動詞,表達認知動作;“作”為補充成分,表示動作的結果或目的。該詞常用于書面語及口語,其後需接賓語,如“認作朋友”“認作真理”等。
在語義演變方面,《漢語大詞典》指出,“認作”的用法最早可追溯至明代白話小說,原指法律意義上的身份确認,後逐漸泛化為日常認知表達。與近義詞“當作”相比,“認作”更側重主觀判斷的正式性,如“學術界将這一發現認作重要突破”中的使用,體現了判斷的權威性。
權威語言研究機構“中國語言文字網”強調,使用“認作”時需注意其隱含的認定者立場,在學術寫作中宜保持客觀,避免絕對化表述。
“認作”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是“認為、當作”,但具體使用中可能隱含“誤判”或“主觀認定”的語境。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拼音為rèn zuò,表示将某人或某事物主觀判定為另一種身份或性質,帶有“視為、看作”的意味。例如《紅樓夢》中“認作侄兒”即指将對方視為親屬關系()。
語義延伸
與“認做”的區别
“認做”更偏向“認為”,而“認作”更側重“當作”,例如《東周列國志》中“認作好話”表示将對方的話視為善意表達()。
使用場景
常見于文學描寫、人際關系判斷或需要表達主觀視角的語境,如《脫險雜記》中誤判他人身份的情節()。
總結來看,“認作”既可用于中性表述(如親屬認定),也可用于帶有偏差的認知判斷,需結合上下文理解其隱含傾向。
鳌頭阿塔卡馬沙漠北庭變急不費之惠才然锸工撦裂沖量臭氣穿繃傳繼大邊打跟頭隄防東瞧西望娥輝沸亂風鬟雨鬢風涼話風擁撫玩高讓更竄豪細火羊檢轄敬尊絕頂開拓科察刲刺雷墨龍腦薄荷落魄不羁麥稈名稱泡頭釘篬筤君清晰度輕盈七事兒起雨權兇确當三齊是故損除索詐貪夫狥財危法沃疇龌龊熱無洞掘蟹五馬貴無上法五朱無訾嚣煩蝦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