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衆人的議論。《後漢書·馬援傳》:“帝大喜,引入,具以羣議質之。” 唐 劉禹錫 《唐故韋公集紀》:“羣議鬨然,俟公一言而定。” 宋 李綱 《靖康傳信錄》卷上:“上為羣議所惑,默然無所主。”
“羣議”是“群議”的異體寫法(“羣”為“群”的古體字),指衆人的議論或共同讨論。以下是詳細解釋:
“羣議”指多人共同參與的讨論或争議,強調集體意見的表達與碰撞。其核心含義體現在兩方面:
該詞常見于曆史文獻:
與“群議”相關的表達包括:
如今“群議”多用于描述集體讨論場景,如企業決策、學術研讨等,強調通過多方觀點碰撞達成共識。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具體典故,可查閱《後漢書》《靖康傳信錄》等文獻。
《羣議》是一個中文詞彙,意為群衆的議論和意見。它由兩個部分組成:「羣」和「議」。
「羣」是一個由「巛」和「羊」組成的字,「巛」是一個象征着水的部首,表示衆多的内容;而「羊」則代表了群衆。合起來,「羣」表示衆多群衆的概念。
「議」是一個由「言」和「讠」組成的字,「言」表示說話和言論,「讠」則是一個意指語言的部首。合在一起,「議」表示讨論和辯論的意思。
因此,「羣議」指的是群衆的集體意見和議論。
在繁體字中,「羣」字的寫法為「群」,它由「尹」和「君」組成。而「議」字的寫法保持不變。
在古代的漢字寫法中,「羣」字的形狀略有差異,形狀更加簡潔。而「議」字的寫法在古代也沒有太大變化。
1. 他們正通過羣議來決定接下來的行動計劃。
2. 在社交媒體上,羣議的聲音非常響亮。
1. 組詞:羣衆、羣情、議題、議會。
2. 近義詞:衆說紛纭、民意、民衆聲音。
3. 反義詞:專斷、獨裁、唯我獨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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