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規矩法度。 明 陳子龍 《直糾大貪疏》:“如臣向所習聞,有道臣 莊應會 者,鬥筲之資,膏粱之性,宿稱侈汰,全無規簡。”參見“ 規檢 ”。
“規簡”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略有差異,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規矩法度
這是該詞在古籍中的常見解釋,指行為或制度應遵循的規範和準則。例如,明代陳子龍在《直糾大貪疏》中批評官員“全無規簡”,即缺乏法度約束。
言語或文章的簡明性
現代部分詞典将其作為成語,強調表達需條理清晰、簡潔扼要,其中“規”指規則,“簡”指簡練。
詞源與構成
“規”本義為畫圓工具,引申為規範;“簡”指竹簡,後衍生出簡明之意。二者組合後,既可指外在的規範(如法度),也可指内在的表達方式(如文風)。
使用場景
如需進一步探讨具體用例,可參考《直糾大貪疏》原文或成語詞典中的解釋。
規簡:
規簡是一個中文詞語,由“規”和“簡”兩個字組成。
拆分部首和筆畫:
“規”字的拆分部首是“行”,它的總筆畫數是6;“簡”字的拆分部首是“竹”,它的總筆畫數是11。
來源:
“規簡”一詞源自于古代儒家學者所提倡的治學方法。其意思是通過遵循一定的規範和簡明扼要的方式來進行學術研究和寫作。
繁體:
在繁體字中,規簡的寫法是「規簡」。
古時候漢字寫法:
在古代,規簡的寫法與現代基本相同,沒有顯著差異。
例句:
1. 這篇論文符合規簡,内容簡潔明了。
2. 在古代經典文獻中,儒家學問注重規簡的表達方式。
組詞:
規劃、規範、簡化、簡約
近義詞:
規模、标準、簡化、精煉
反義詞:
龐雜、複雜、冗長、繁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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