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綠色頭巾。 漢 代卑賤者所服。 唐 代 李封 責令罪人裹綠頭巾以示辱。 元 明 兩朝娼妓、樂人家中男子都規定戴綠頭巾。後俗稱妻有外遇為戴綠頭巾。 唐 封演 《封氏聞見記·奇政》:“ 李封 為 延陵 令,吏人有罪,不加杖罰,但令裹碧頭巾以辱之,隨所犯輕重以日數為等級,日滿乃釋。 吳 人著此服出入州鄉,以為大恥。”《元典章·禮部二·服色》:“ 至元 五年十月……該準中書省劄付娼妓之家多與官員士庶同着衣服,不分貴賤。今拟娼妓各分等第穿着紫皂衫子,戴着冠兒。娼妓之家家長并親屬男子裹青巾。” 明 郎瑛 《七修類稿·辯證下·綠頭巾》:“ 吳 人稱人妻有淫行者為緑頭巾。”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佟客》:“一頂緑頭巾,或不能壓人死耳。” 呂湛恩 注引《國憲家猷》:“ 春秋 時,有貨妻女求食者,謂之倡。夫以緑巾裹頭,以别貴賤。” 燕谷老人 《續孽海花》第三二回:“ 孫三 拍拍她馬屁,也得了不少的錢,自然沒有話説,情願戴了緑頭巾,到小寓中伺候她。”
“緑頭巾”是漢語中具有特殊文化寓意的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本義與曆史起源
“緑頭巾”原指綠色材質的頭巾服飾,最早見于元代文獻。據《元史·輿服志》記載,當時娼妓家屬需佩戴綠色頭巾以示身份區别,這一制度成為身份标識的強制規範。
文化象征的演變
明代沿襲該習俗,《萬曆野獲編》提到“娼妓夫婿以綠巾裹頭”,使綠色逐漸與婚姻倫理關聯。至清代,“綠頭巾”已衍生出“配偶不忠”的隱含義,如《通俗編》載“綠頭巾謂人妻有淫行”。
現代語義與使用
當代語境中,“緑頭巾”多作“綠帽子”使用,代指婚姻中的背叛行為。此義項被《現代漢語詞典》收錄為“譏諷妻子有外遇者”。語言學角度分析,綠色在古代屬“間色”,其非正統色彩為語義貶義化提供了文化基礎。
注:本文釋義綜合參考《漢語大詞典》《中國民俗文化大觀》等權威辭書及曆史文獻,核心義項演變過程符合漢語詞義發展規律。
“緑頭巾”是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和文化含義的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時期有所演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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