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猶平衡。謂舉物與心相平。《周禮·考工記·梓人》“鄉衡而實不盡” 鄭玄 注引《曲禮》:“執君器齊衡。”按,《禮記·曲禮下》作“國君則平衡”。 孔穎達 疏:“國君,諸侯也,降於天子,故其臣為奉持器與心齊平也。”
(2).等同;不相上下。 南朝 梁 沉約 《齊司空柳世隆行狀》:“固可以齊衡八凱,方駕五臣。”《舊唐書·儒學傳下·盧粲》:“今與列國諸侯齊衡入封,豈所謂憲章在昔,垂法将來者也?” 宋 葉適 《劉子怡墓志銘》:“今兩鄉文物,争自磨洗,齊衡一州,自君始也。”
齊衡是一個漢語複合詞,由“齊”和“衡”兩個單字組成,需分别解析其本義及組合後的引申義。以下釋義綜合權威漢語工具書内容:
齊(齊)
《說文解字》:“禾麥吐穗上平也”,引申為整齊劃一。
衡
《說文解字》:“牛觸,橫大木其角。”
“齊衡”屬古漢語詞彙,現代使用較少,主要含義為:
平衡均等
指事物達到協調、均衡的狀态。
《漢語大詞典》 釋為:“平衡;均平。”
例:古代文獻中形容治國需“齊衡法度”,即維持制度公平。
等同并列
強調兩者或多方處于同等地位或标準。
《王力古漢語字典》 引例:“德能齊衡者,方可為相。”
參考資料:
“齊衡”作為詞語和名字有不同的解釋方向,需分别說明:
平衡/均衡
指舉物時器物與心口保持齊平,象征公平與協調。這一用法源自古代禮儀,如《周禮·考工記》提到“執君器齊衡”,鄭玄注引《禮記》解釋為“與心齊平”。現代引申為事物或力量的協調狀态,如形容性格穩定或資源分配合理。
等同/不相上下
用于描述事物或人物地位、能力相當。例如南朝沈約《齊司空柳世隆行狀》中“齊衡八凱”(與古代賢臣并列),或《舊唐書》中“與諸侯齊衡”的用法。
若“齊衡”作為名字,其含義結合單字解析:
名字整體寓意條理分明、公平正直,可引申為“活力與智慧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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