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強使就職。《南史·謝朏傳》:“ 永元 中,詔徵 朏 、 胤 ,并不屈。時 東昏 皆命迫遣,會 梁武帝 起兵,及 建鄴 平,徵 朏 、 胤 ,并補軍諮祭酒,皆不至。”
“迫遣”是由“迫”與“遣”組合而成的複合動詞,在漢語中屬于較為罕見的古語用法。根據《漢語大詞典》的釋義,“迫”指強力逼迫、施加壓力,“遣”在此處取“遣送、發配”之意。二者結合後,“迫遣”表示通過強制手段迫使他人離開或執行某項指令,常見于古代文獻中描述官方對犯人的流放或對特定群體的驅逐行為。
例如《宋史·刑法志》記載的“官吏迫遣流徙者”,即指官方強制流放犯人的行為。現代漢語中該詞已極少使用,僅在研究曆史文本或仿古語境中出現。需要注意的是,其語義與“逼迫”“強制遣返”等現代詞彙存在部分重疊,但“迫遣”更強調“強制性驅逐”的完整行為過程。
“迫遣”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pò qiǎn,由“迫”(強迫)和“遣”(派遣)組合而成,字面含義為“強迫派遣”。其核心釋義為“強使就職”,即通過強制手段迫使某人接受職位或任務。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指通過威壓或強制手段,迫使他人接受官職或職責,常見于古代文獻中。例如《南史·謝朏傳》記載:“時東昏皆命迫遣,會梁武帝起兵……皆不至”,描述朝廷強行征召官員的情形。
結構分析
根據《南史》記載,南朝齊東昏侯曾試圖以強制手段征召謝朏、謝胤為官,但因二人拒絕而未果,後梁武帝平定建邺後再次征召,二人仍未接受。這一典故反映了“迫遣”多用于描述古代政治權力對士人的施壓。
現代漢語中“迫遣”已非常用詞,多出現在古籍研究或曆史文學作品中。其近義詞可參考“強征”“逼任”等,但需注意語境差異。
如需進一步探究,可參考《南史》或古代職官制度相關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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