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焚燒。 唐 元稹 《告畬三陽神文》:“饑饉因仍,盜賊倉卒,閭落焚燔,城市剽拂,人民遂空,萬不存一。” 唐 元稹 《祭禮部庾侍郎太夫人文》:“世火焚燔,慧劍斷網。”
“焚燔”是漢語中表示焚燒義的複合詞,由同義語素“焚”與“燔”構成。《漢語大詞典》收錄該詞,釋義為“燒毀;燒盡”,屬于書面用語,常見于古籍文獻。
從字源考據,“焚”在《說文解字》中釋作“燒田也”,本指焚燒草木以開墾農田,後引申為廣義的燃燒。“燔”在《禮記·郊特牲》鄭玄注中解為“加于火上”,特指将祭品置于火上的祭祀儀式,如《詩經·小雅·瓠葉》中“有兔斯首,燔之炙之”的記載。
該詞的典型用例可見于《漢書·五行志》:“秦焚燔詩書,坑殺儒士”,指秦始皇焚燒典籍的曆史事件。在語義演變中,“焚燔”逐漸從具體焚燒行為發展為抽象概念,如宋代《太平禦覽》引《晉陽秋》載“兵火焚燔,宮室蕩盡”,既指物質損毀也隱喻戰亂破壞。
現代漢語中,“焚燔”主要保留在曆史文獻研究和成語典故中。相較于單音節詞“焚”或“燒”,其雙音節結構更符合古代漢語韻律,常見于典章制度、宗教儀軌等專業領域,如道教典籍《雲笈七籤》所述“焚燔信符,上達三天”的儀式記載。
“焚燔”是一個複合詞,由“焚”和“燔”兩個同義字組成,均表示與火相關的破壞性燃燒。以下是詳細解釋:
“焚燔”意為焚燒,指用火徹底燒毀物體。其中:
該詞多見于唐代詩文,如元稹的《告畬三陽神文》描述戰亂慘狀:“閭落焚燔,城市剽拂,人民遂空,萬不存一。”,意指村落和城市遭焚燒掠奪,百姓流離失所。另一篇《祭禮部庾侍郎太夫人文》則以“世火焚燔”比喻世俗煩惱如烈火灼燒,需以智慧斬斷()。
“燔”在古代祭祀中特指焚燒祭品(如犧牲、玉帛)以敬天地,這一儀式稱為“燔柴”()。因此,“焚燔”除了普通焚燒義,還可能隱含與宗教或禮儀相關的語境。
“焚燔”屬書面用語,強調徹底燒毀,多用于描述災難、戰亂或抽象比喻(如煩惱熾盛)。其構詞體現了漢字形聲與會意的結合,且與古代祭祀文化密切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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