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弦樂曲調的彈奏技法。 宋 姜夔 《<醉吟商小品>詞序》:“﹝餘﹞遇琵琶工,解作《醉吟商湖渭州》,因求得品弦法,譯成此譜,實雙聲耳。”
“品弦法”是中國古代音樂術語,目前對其釋義存在不同觀點:
傳統文獻普遍将其解釋為弦樂曲調的彈奏技法,如宋代姜夔在《醉吟商小品·詞序》中提及,因向琵琶工學習《醉吟商湖渭州》而求得此技法,并據此譯成曲譜。
部分學者提出新解,認為“品弦法”更可能指調弦法或定弦法。這一觀點基于古代音樂理論中“調弦”與“生律法”的關聯(如古琴調弦法直接影響音律生成),且姜夔在記錄曲譜時需先确定弦樂器的音高标準。
該術語首次明确記載于南宋姜夔的文獻,反映了宋代音樂實踐中對樂器演奏規範的重視,尤其涉及琵琶等弦樂器的技法與音律體系。
目前主流工具書仍沿用“彈奏技法”釋義,但學術研究更傾向“調弦法”說,需結合具體文獻語境判斷。若需深入探讨,可參考道客巴巴的考辨論文。
品弦法是一個由三個漢字組成的詞語,其意思是“評判(品)琴弦音色的方法(弦法)”。這個詞語源自古時候中國古琴的演奏技巧中,用于描述音樂家對琴弦音色進行評價的方法。
品弦法的拆分部首是“口”(品)、“弓”(弦)和“攵”(法)。其中,“品”字有8筆,“弦”字有8筆,“法”字有4筆。
品弦法在繁體漢字中的寫法為“品弦法”。
在古代漢字書寫中,品弦法的字形可能存在一些差異,但整體結構和現代書寫相似。
他使用品弦法評判了一把古琴的音色。
品味、品嘗、弦樂、弦線、法律。
品評、弦理、音法。
弦外之音。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