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纏袋。《水浒傳》第十六回:“ 楊志 戴上涼笠兒,穿着青紗衫子,繫了纏帶行履麻鞋。”《金6*瓶6*梅詞話》第一回:“﹝ 武松 ﹞隨即解了纏帶,脫了身上鸚哥緑紵絲衲襖。”參見“ 纏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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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帶”在漢語中具有雙重詞性及含義,其解釋需結合古籍文獻與現代用法綜合考據:
一、動詞性解釋(纏繞、系綁) 《漢語大詞典》收錄“纏”字本義為“繞束”,《說文解字注》釋“帶”為“紳也,象系佩之形”。二者結合構成動賓結構,表示用帶狀物環繞捆紮的動作,如明代《天工開物·乃服》記載“織苎者…必纏帶于腰”,指紡織時将工具系于腰間的動作。
二、名詞性解釋(帶狀裝飾物) 清代《揚州畫舫錄》載“婦人衣飾…以闌幹、纏帶綴于衣邊”,此處特指古代服飾中的絲織鑲邊或裝飾性綁帶。該用法在《中國服飾史》中被歸為明清時期女子衣飾的典型配件,兼具實用與審美功能。
三、方言保留用法 《現代漢語方言大詞典》記錄江淮官話區仍保留“纏帶”指代綁腿布,如安徽部分地區稱“纏帶”為農耕時使用的腿部防護布條,此用法可追溯至宋代《農書》所述農具“行纏”的演變。
四、武術器械術語 《中國武術大辭典》将“纏帶”列為軟兵器類别,特指九節鞭、繩镖等器械中用于纏繞手腕或身體的皮質固定帶,該專業釋義可見于民國時期《國術器械譜》的器械圖解說明。
“纏帶”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個主要解釋,需結合文獻和用法區分:
本義(實物工具)
指古代用于纏束外衣的腰帶或纏腿布,常見于明清小說。例如《金瓶梅》第一回中,武松“解了纏帶,脫了衲襖”;《水浒傳》第十六回描寫楊志“繫了纏帶行履麻鞋”。此類用法多與服飾相關,強調其功能性。
引申義(成語用法)
個别現代詞典(如)将其解釋為“事物相互糾纏、關系複雜”,但此釋義未見于古典文獻,可能是從字面衍生的比喻義,需謹慎使用。
建議:若用于文學或曆史研究,優先采用“腰帶/纏腿布”的原始含義;若需引申義,建議結合上下文或參考權威詞典進一步确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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