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書信用語。謂陳述表達。 清 鮑超 《覆黃翼升書》:“知關錦念,并附布達。” 魯迅 《書信集·緻黎烈文》:“專此布達,并頌撰安。”
書信正文結束處用語。表示陳述如上的意思。 魯迅 《書信集·緻母親》:“專此佈達,恭請金安。” 魯迅 《書信集·緻曹靖華》:“專此佈達,即請春安。”
“布達”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是發布、傳達,常用于正式或書面語境中,指向特定對象宣告信息、命令或意圖。以下是基于權威漢語詞典和語言資料的詳細解釋:
“布達”作為動詞,指正式地發布、宣告或傳達信息、命令、心意等,對象通常明确。其使用帶有莊重、周知的意味,常見于公文、書信或正式通知中。
例:特此布達,望各知照。(常用于通知結尾)
“布”本義為“展開、散布”,引申為“宣告”;“達”意為“通曉、傳達”。二字結合強調信息的公開傳遞與接收。該詞在古籍中多用于官方文書:
《清會典·吏部》:“凡文書下行者,曰布達。”
清代公文體系中,“布達”與“劄付”“咨呈”等并列,專指上級對下級的正式發文 。
用于機構、團體發布通告,如“茲布達本次會議決議”。
傳統書信結尾常用“專此布達”表示鄭重傳達心意。
常見于法律文書、行政公告标題,如《XX事項布達書》。
“布達”更具書面性與對象針對性,區别于大衆傳播的“布告” 。
《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
“布達”詞條釋義:宣告;通知。多用于公文。
[鍊接建議]:因版權限制,可引用官方線上版本(如www.hanyudacidian.cn)或圖書館館藏信息。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
定義:“(書)通知;宣告(多用于正式場合)”。
[鍊接建議]:官網www.cp.com.cn 提供部分内容檢索。
台灣《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
釋例:“布達”為公文用語,指上級機關對所屬下級機關有所通知時使用。
[鍊接]:dict.revised.moe.edu.tw(可查證完整釋義)。
“布達”作為漢語中的正式傳達用語,承載着信息傳遞的莊重性與對象明确性,其使用需契合語境要求。如需深入考據,建議查閱上述權威辭書或語言學專著。
“布達”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用于書信場景,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布達”讀作bù dá,字面意為“陳述并傳達”,常用于書信正文結尾處,表達對所述内容的總結和謙遜态度,帶有讓對方知曉的禮貌含義。例如魯迅在書信中常用“專此布達”作為結束語。
“布達”是兼具謙遜與陳述功能的傳統書信用語,體現了漢語表達中對禮節和清晰傳達的雙重重視。若需更多曆史用例或變體形式,可參考《三國演義》或魯迅書信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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