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讒毀诽謗。《三國志·魏志·王烈傳》“未至,卒於海表” 裴松之 注引 李氏 《先賢行狀》:“時衰世弊,識真者少,朋黨之人,互相讒謗。” 宋 蘇轼 《和孫莘老次韻》:“雖去友朋親吏卒,卻辭讒謗得風謡。” 魯迅 《而已集·談所謂“大内檔案”》:“結果是辦事的人成為衆矢之的,謠言和讒謗,百口也分不清。”
"讒謗"是一個漢語複合詞,由"讒"與"謗"兩個同義語素構成,其核心含義指通過不實之言诋毀他人。據《漢語大詞典》解釋,該詞特指"以不實之辭毀人",強調虛構事實進行惡意攻擊的行為特征。
從字源學角度考察,《說文解字》釋"讒"為"譖也",指暗中誣陷;"謗"則訓為"毀也",即公開指責。二字合流後,在《史記·平準書》中已有"讒謗者族"的記載,說明該詞早在漢代已具備法律意義上的嚴重性。
現代漢語語境中,《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其界定為"用惡毒的話污蔑、中傷别人",着重強調語言暴力的實施過程。從語用層面分析,該詞多用于書面語境,常見于法律文書、曆史文獻及政論性文本,具有鮮明的莊重語體色彩。
權威典籍中,《漢書·劉向傳》"毀短親戚,依讬法律以行讒謗"的用例,佐證了該詞在古代政治鬥争中的特殊語義内涵。現代語言學研究表明,"讒謗"與"诽謗"存在細微差異:前者側重隱蔽性的誣陷行為,後者更強調公開傳播虛假信息的特點。
注:本文釋義參考《漢語大詞典》(漢語大詞典出版社)、《說文解字注》(中華書局)、《現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及《古代漢語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等權威辭書編纂成果。
“讒謗”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chán bàng,其核心含義指通過散布謠言、诋毀他人的行為來損害他人名譽或利益。以下是綜合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行為性質
指小人的污蔑诽謗行為,通常帶有惡意造謠、破壞他人聲譽的目的。例如《三國志》中提到“朋黨之人,互相讒謗”,即描述因派系鬥争而互相诋毀的現象。
曆史用例
近義詞對比
多用于描述人際矛盾、政治鬥争或文學作品中,例如:
若需更多例句或曆史典故,可參考《三國志》《蘇轼文集》等文獻。
騃穉闇世八拜交柏子禅邦成變豹筆友漕粟晨趨赤绠出乖露丑澹懷搭桌地角鼎重嫡系恩重泰山鳳凰钗趕明個割舍宮人草古華國寳過曆骨瘦如柴寒暖畫叉黃人捧日鬟露回答活報劇活性區交卷句計距石開長暌違老爺廟撩東劄西蠡測管窺犂轭麗缛流漣汒若沒十成漰渤輕少任斷刹末沙渚聖誕節水作坊四印溯本求源縮手旁觀帷幕尉魚險湊香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