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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成的意思、邦成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邦成的解釋

管理百姓、處理案件的成法。《周禮·秋官·大司寇》:“凡庶民之獄訟,以邦成弊之。” 鄭玄 注:“邦成,八成也。以官成待萬民之治…… 鄭司農 曰:‘邦成,謂若今時決事比也。弊之,斷其獄訟也。’” 賈公彥 疏:“此八者,皆是舊法成事品式,若今律其有斷事皆依舊事斷之,其無條取比類以決之,故雲決事比也。”參見“決事比”。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邦成"是漢語中具有法律内涵的複合詞,其核心意義可從字源和古籍用例兩方面解析:

一、分字釋義 "邦"本義指古代諸侯封地,《說文解字》釋為"國也",後引申為國家政體範疇。"成"在甲骨文中作"戌"旁加"丁",表戰事既定,後衍生出制度、規範等義,《漢語大詞典》收錄其"既定的法則"義項。

二、法律術語本義 該詞特指國家法典,見于《周禮·天官·大宰》:"以邦成待官府之治",鄭玄注引鄭司農雲:"邦成,謂若今時決事比也"。此處指可供參照的成文判例,相當于現代法律體系中的案例彙編。

三、制度性引申義 在《秋官司寇·士師》中擴展為八種司法準則:"掌士之八成",涵蓋治理官府的"邦汋"、斷案的"邦賊"等具體律令。賈公彥疏證指出"八成即邦成",說明其内涵包括法典條文與司法程式雙重維度。

四、相關概念辨析 與"邦典"構成互補關系,《周禮注疏》記載:"邦典治邦國,邦成治官府",前者側重國家根本法,後者着重行政規章。這種區分體現了中國古代"典"、"成"二分的法律體系特征。

注:本文釋義綜合參考《漢語大詞典》《周禮注疏》《說文解字注》等典籍,具體例證源自中華書局點校本《十三經注疏》。

網絡擴展解釋

“邦成”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詞語,具體解釋需結合語境和來源:

一、法律術語:處理案件的成法

  1. 基本含義
    指古代管理百姓、處理案件的既定法規或判例,類似現代的法律條文或司法先例。
    例如《周禮·秋官·大司寇》記載:“凡庶民之獄訟,以邦成弊之。” 鄭玄注:“邦成,八成也。以官成待萬民之治。”

  2. 曆史背景
    漢代學者鄭司農将其解釋為“決事比”,即通過類比舊法解決新案件的司法實踐方式。


二、成語:國家鞏固與發展

  1. 詞義解析
    “邦”指國家,“成”意為完成或鞏固,合指國家疆域擴展、政權穩定,強調國家的繁榮與版圖完整。

  2. 典故起源
    出自《左傳·宣公十一年》:齊國大夫鮑叔牙助宣公鞏固疆土後,宣公贊曰“邦成,莫大乎壽”,意為國家強盛是最大福祉。


三、其他相關說明

若需進一步探讨具體語境中的含義,可結合文獻或實際用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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