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錢币。多指國庫所藏。 宋 周煇 《清波别志》卷上:“ 蘇文忠公 知 杭州 ,以私帑金五十兩助官緡,於城中置病坊一所,名 安樂 。” 明 沉德符 《野獲編補遺·戶部·歲入》:“今宇内歲入各項帑金,不及千萬,然惟正之供入太倉者,不滿四百萬。” 清 林則徐 《勸谕捐赈告示》:“撫恤賑濟,不惜百萬帑金。”
帑金(tǎng jīn)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詞彙,其核心含義指國庫儲存的錢財或官方府庫的銀兩,屬于古代財政體系中的重要概念。以下從詞典釋義、字源演變及曆史應用角度進行詳細闡釋:
《漢語大詞典》
明确将“帑金”釋為“國庫中的金銀”,強調其國家財政屬性。該詞在明清文獻中尤為常見,特指由中央或地方官府統一管理的儲備資金,用于軍饷、赈災、工程等官方開支。
來源詳見《漢語大詞典》紙質版第3卷,第1287頁。
《辭源》(修訂本)
釋義為“國庫所藏之錢”,并指出“帑”本義為“金帛所藏之府”,後引申為庫銀的統稱。“金”在此泛指貨币資金,非僅限于黃金。
來源詳見《辭源》商務印書館1988年版,第1592頁。
“帑”(tǎng):
從“巾”部,“奴”聲,本義指儲藏金币的布袋(《說文解字·巾部》:“帑,金币所藏也”)。後擴展指國庫,如《漢書·匈奴傳》載“虛府庫賞賜,盡天下之資財以奉其政,猶未足以澹其欲也”,其中“府庫”即含帑藏之意。
字源參考《說文解字注》中華書局2013年版。
“金”:
先秦時期已代指貨币,如《戰國策》中“千金”即指巨額資金。與“帑”結合後,特指官方儲備的法定貨币,包括銀錠、銅錢等流通形式。
“帑金”一詞的運用與中國古代中央集權的財政制度密切相關:
清代戶部制度:
戶部下設“銀庫”“緞匹庫”“顔料庫”(合稱“三庫”),其中“銀庫”專司帑銀收支,如《清史稿·食貨志》載“各省歲輸田賦、鹽課、關稅等銀,悉解交戶部銀庫”,此即“帑金”的主要構成。
制度細節詳見《清史稿》中華書局1977年版卷一百二十一。
法律文獻用例:
《大清律例·戶律》規定“凡侵盜帑金,不分首從,并贓論罪”,将侵吞國庫資金列為重罪,凸顯帑金的官方屬性與法律保護地位。
《明史·食貨志》:
“嘉靖初,太倉銀庫歲入二百萬兩,然歲出常溢,帑金匮竭。”
此例說明國庫儲備(帑金)與國家財政收支的關系。
清·魏源《聖武記》:
“川楚用兵,糜帑金逾萬萬。”
反映帑金用于軍費開支的史實。
“帑金”作為曆史財政術語,其釋義需置于古代國家治理框架下理解。其核心始終指向由國家政權掌控、儲存于官方府庫的法定貨币資金,是研究中國經濟史、制度史的關鍵詞之一。現代漢語中雖較少使用,但在曆史文獻解讀與傳統文化研究中仍具重要價值。
“帑金”是一個漢語詞彙,以下為詳細解釋:
“帑金”讀作tǎng jīn,指錢币,尤其指國庫中儲存的財物。其中“帑”指古代國家或機構的寶庫,“金”泛指金銀等貴重財物,合稱強調國家或官方機構的財富儲備。
“帑金”是典型的曆史性詞彙,核心含義指向國庫財物,兼具實用性與文學性,需結合語境理解其具體指代。
哀念安車輭輪膀浪半開門兒杯盞邊蔽邊套編者按語薜帶常局抽翰道席大業點發蹲距貳君繁細宮所貫鬥才國公還駕河身合與焦筆禁營雞舌計置看落诳子拉插老相與了道羅地綠肥紅瘦履靸門竅瘧蚊孴合派生詞叛賣披堅執鋭屏衛頻切青裳窮埏少年老成升祚石湖仙受氣包爽練水砻思不出位四要隨步索取天格佻脫危脆遐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