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族。《左傳·昭公十九年》:“其一二父兄懼隊宗主,私族於謀,而立長親。”
“私族”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語義特征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向以血緣或地緣關系為基礎形成的非官方社會組織。根據《漢語大詞典》(第2版)的釋義,“私族”指代古代社會中脫離國家戶籍制度、獨立形成内部管理體系的家族或宗族群體,常與“公室”相對,強調其私有化屬性。例如《左傳·宣公十年》記載的“私族于謀”即體現其封閉性特征。
從社會結構分析,“私族”在周代文獻中多指代卿大夫的家族勢力,這類群體通過宗法制度維系内部等級秩序,擁有獨立的田産、武裝和祭祀體系。中國社會科學院曆史研究所《中國古代社會結構研究》指出,私族制度在春秋戰國時期達到鼎盛,成為諸侯國政治博弈中的重要力量。
在語義演變方面,唐代以降該詞逐漸泛化為指代民間自發形成的利益共同體。清代訓诂學家段玉裁在《說文解字注》中特别強調,“私”字從禾,本義為私人谷物收儲,後引申出個人化、非官方的含義,這為理解“私族”的語義内核提供了文字學依據。
“私族”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存在差異,主要可分為以下兩類解釋: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左傳》原文或權威漢語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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