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時私販食鹽的人。 清 魏源 《兩淮都轉鹽運使婺源王君墓表》:“ 黃玉林 者, 儀徵 私梟也,以遣犯私逃回籍。”
私枭
指非法從事大宗貨物(尤指鹽、煙草等專賣品)販運的團夥頭目或走私者。該詞具有法律與曆史文化的雙重内涵:
一、核心釋義
《漢語大詞典》定義:“舊時稱販賣私鹽的人。亦泛指走私販運的人。” 強調其違法性及對官營專賣制度的破壞性(來源:漢語大詞典)。
《現代漢語詞典》補充:“特指大規模走私食鹽、煙草等國家管制商品的組織者”,凸顯其團夥性與牟利性質(來源:商務印書館《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二、曆史語境與演變
清代至民國時期,鹽稅為國家財政支柱,官府實行“鹽引”專營制度。“私枭”常指逃避鹽稅、私自販鹽的武裝團夥首領。《辭源》載:“清代稱結幫販私鹽者為枭匪,其魁首曰私枭”(來源:商務印書館《辭源修訂本》)。
例:《清史稿·食貨志》記載乾隆年間“兩淮私枭橫行,官兵緝捕屢遭抗拒”,反映其對抗官府的暴力屬性(來源:中華書局《清史稿》電子庫)。
三、現代延伸與法律定性
《法學大辭典》将“私枭”列為“走私罪”相關術語,指代“有組織走私集團的首要分子”,其行為觸犯《刑法》第151-153條關于走私普通貨物、禁止進出口物品等規定(來源:上海辭書出版社《法學大辭典》)。
四、文化意象辨析
部分文學作品中私枭被浪漫化(如《水浒傳》張橫販私鹽),但實際區别于劫富濟貧的俠盜。曆史學者陳鋒指出:“私枭本質為經濟利益驅動的非法集團,常與土匪、幫會勾結,危害地方治安”(來源:《清代鹽政與鹽務》,中華書局)。
同義詞辨析:
- 鹽枭:專指走私食鹽的私枭(《漢語大詞典》)
- 走私犯:現代法律泛稱,不特指組織頭目(《法學大辭典》)
“私枭”是一個曆史詞彙,其含義在不同時期有所演變,以下是詳細解釋:
私枭(拼音:sī xiāo)原指舊時非法販賣食鹽的人。古代鹽業多由政府專賣,私自販鹽屬違法行為,這類人被稱為“私枭”。現代詞義擴展為泛指走私或販毒的不法分子。
隨着時代發展,“私枭”不再局限于鹽業走私,還可指代:
以上解釋綜合了《查字典》、清代文獻及多部現代詞典的釋義。如需更完整信息,可查閱相關曆史文獻或法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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