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reclaim;recall;regain]∶指取回發出、借出的財物
收回借款
(2) [countermand]∶取消;撤消
收回成命
收回意見
(1).取回。 老舍 《茶館》第一幕:“我真想收回這裡的房子!”
(2).撤銷;取消。 清 平步青 《霞外攟屑·掌故·尹侍禦奏折》:“奏為大員獲咎,難以復行起用,請旨收回成命。” 廖仲恺 《辭*********長職通電》:“尚乞俯鑒微忱,收回成命。” 巴金 《死去的太陽》:“工人們正式向廠方提出條件……要收回開除工人的成命。”
“收回”是一個動詞,主要有以下兩層含義及用法:
取回
指将之前發出、借出或失去的物品、財物等重新取回。
例句:
撤銷或取消
多用于撤回已發布的命令、決定、意見等。
例句:
“收回”與“回收”需區分:前者強調主動取回或取消,後者多指廢品再利用(如“回收舊電池”)。
可通過權威詞典(如《漢語詞典》)或文學作品進一步了解具體用法。
收回是指從他人手中取回或奪回某物的行為,也可以表示撤銷或取消之前的言論或承諾。
收回拆分為兩個部首,分别是「手」和「攵」,其中「手」是指手部,「攵」是是一個偏旁,表示行動或動作。收回的總筆畫數為10畫。
收回是一個由簡體字演變而成的詞語,其繁體字為「收迴」。
在古代漢字中,收回的寫法可能略有差異,例如在《說文解字》中的寫法為「收迴」,其字形和繁體字較為接近。
1. 他終于收回了之前對你的冷漠。
2. 我們需要收回已經發布的公告。
收回可以組成一些相關的詞語,例如:
1. 收回來:取回某物。
2. 收回心思:改變或撤銷之前的想法。
3. 收回承諾:取消之前的承諾。
與收回意思相近的詞語有取回、奪回、撤銷等。
與收回意思相反的詞語有授予、交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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