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靠封邑租稅生活。《國語·晉語四》:“大夫食邑。” 北魏 郦道元 《水經注·陰溝水》:“東南流,逕 山桑 邑南,俗謂之 北平城 ,昔 文欽 之封 山桑侯 ,疑食邑于此。” 清 平步青 《霞外攟屑·論文上·斅藝齋文》:“諸侯之國,大夫以上食邑,士食田。食田者死則收之,食邑者以漸而收。”
(2).指古代君主賜予臣下作為世祿的封地。《史記·曹相國世家》:“ 參 将兵守 景陵 二十日, 三秦 使 章平 等攻 參 , 參 出擊,大破之。賜食邑於 寧秦 。”《醒世恒言·小水灣天狐诒書》:“不則一日,來至一所在,地名 樊川 ,乃 漢 時 樊噲 所封食邑之處。” 郭沫若 《中國史稿》第三編第一章第一節:“立大功的可以享受數百家直到萬家以上的食邑,衣食其租稅。”
(3). 唐 宋 時亦作為一種賜予宗室和高級官員的榮譽性加銜。 清 袁枚 《隨園隨筆·勳階封號食邑實封之分》:“其食邑與實封有别者,如 餘襄公 食邑二千六百戶,實對二百戶是也。”參閱《宋史·職官志十》。
食邑是中國古代封建制度中的一種封賞形式,指君主将某一地區的賦稅收入賜予功臣或貴族,作為其俸祿來源。這一制度最早可追溯至周代,盛行于秦漢至唐宋時期,具有經濟和政治雙重意義。
詞義解析
根據《漢語大詞典》,“食邑”由“食”(享用)與“邑”(封地)組成,字面意為“以封地賦稅為食”。其核心含義是君主授予臣屬的稅收特權,受封者無需直接管理土地,僅收取該地部分或全部賦稅。
曆史背景與功能
食邑制度在秦漢時期逐漸規範化,成為軍功爵祿的重要形式。例如,漢代列侯的食邑戶數從數百到萬戶不等,如《史記·高祖功臣侯者年表》記載,蕭何因功獲封“食邑萬戶”。這一制度既獎勵功臣,又通過經濟紐帶加強中央與地方的聯繫。
制度特點
食邑的規模通常以“戶數”計量,受封者按戶征收租稅。唐宋時期,食邑逐漸虛銜化,成為榮譽象征。例如,唐代宰相常獲“實封”與“虛封”兩類,僅“實封”可領取實際收益。
社會文化影響
食邑制度反映了古代“封土建邦”的政治理念,其演變過程與土地制度、稅收政策緊密相關。同時,它作為身份象征,影響了古代社會的等級觀念和宗法結構。
食邑是中國古代君主賜予臣屬的封地制度,其含義和演變可從以下方面綜合解析:
食邑又稱采邑、封地,指君主将特定地區的土地及人口賜予宗室、功臣或官員作為世襲經濟來源。受封者通過收取封地租稅維持生活,故稱「食邑」。
通過以上演變可見,食邑制度從實際封地治理逐步轉化為經濟特權和榮譽象征,反映了古代中央集權強化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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