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urrender;capitulate] 停止抵抗,放下武器,向對方屈服
命令軍隊投降
停止抵抗,向對方屈服。 唐 陸贽 《放淮西生口歸本貫敕》:“其投降人等,權於諸州縣安置者,亦任各從所適。” 遼 懿德皇後 《伏虎林應制》詩:“靈怪大千俱破膽,那教猛虎不投降。” 明 唐順之 《為擒獲潰兵及奸細事疏》:“餘黨憐其被脇,既已投降,悉從輕典,理合題知。” 梁斌 《播火記》四八:“為了革命,流血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投降與******!”
投降,漢語詞彙,指在對抗中主動放棄抵抗并向對方表示歸順的行為。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解釋,“投降”包含兩層核心含義:其一為“停止抵抗,向對方屈服”,其二特指“戰争中一方停止武裝對抗,歸順敵方”。詞源可追溯至《三國志·吳志·吳主傳》中“諸将皆欲迎操”的軍事決策場景,其構詞法采用聯合式結構,“投”表投奔意向,“降”指歸順動作。
該詞的語義演變經曆了從具體軍事行為向抽象象征意義的延伸,現代漢語中既可指實際戰争中的繳械行為(如“無條件投降”),也可喻指精神層面的妥協(如“向困難投降”)。在語法特征上,作動詞時兼具及物與不及物用法,常見搭配包括“投降儀式”“投降協議”等固定短語。
權威語言學研究顯示,“投降”與“歸順”“屈服”構成近義詞群,但存在細微差異:“歸順”側重主動投靠,“屈服”強調被動接受,而“投降”更突出對抗後的行為轉化。反義詞體系則包含“抵抗”“抗争”“頑抗”等具有持續對抗意味的詞彙。
“投降”是一個動詞,指在沖突、對抗或競争中,一方主動承認失敗并停止抵抗的行為。其核心含義是放棄對抗,接受對方的控制或條件。具體可從以下角度理解:
軍事場景
最常見于戰争或武力沖突中,指戰敗方交出武器、停止戰鬥,如“敵軍在圍困三天後投降”。此時常伴隨正式協議,如籤署投降書、移交控制權等。
非武力延伸義
可比喻在非暴力對抗中認輸,如辯論時“他最終投降,承認對方觀點正确”,或情感關系中“她在冷戰後先投降示好”。這類用法帶有妥協、讓步的意味。
情感色彩
通常帶有消極色彩,暗含被迫或無奈的選擇,如“甯死不投降”體現氣節;但有時也作為理性決策,如“及時投降避免更大損失”,此時偏向中性表述。
常見搭配
近義辨析
需注意:投降行為在不同文化中評價差異較大,武士道精神視之為恥辱,而現代戰争法則認為投降是戰俘的基本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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