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征伐,征讨驅逐。《後漢書·樊準傳》:“時 羌 復屢入郡界, 準 輒将兵讨逐。”《魏書·辛雄傳》:“初, 蕭寶夤 在 雍州 起逆,城人 侯衆德 等讨逐之,多蒙爵賞。” 唐 李德裕 《請密诏塞上事宜狀》:“請密詔 劉沔 與 仲武 讨逐,先經略此賊。”
(2).搜求并懲處。《後漢書·方術傳上·郭憲》:“ 莽 陰奇之。及後篡位,拜 憲 郎中,賜以衣服。 憲 受衣,焚之,逃于 東海 之濱。 莽 深忿恚,讨逐不知所在。”《南史·循吏傳·郭祖深》:“有所讨逐,越境追禽。”
"讨逐"是漢語中具有曆史語義色彩的複合動詞,其核心含義可從字源和典籍用例兩個層面解析:
一、本義溯源
"讨"字在《說文解字》中釋為"治也",本指整頓治理,《漢語大詞典》記載其引申為征伐、誅殺之意;"逐"字甲骨文象人追豕形,《漢字源流字典》解析其原始義為追趕野獸,後引申為驅逐、追擊。二字組合成詞後,最早見于《後漢書·南匈奴傳》"讨逐匈奴"的軍事行動記載,特指通過武力征讨實現驅逐的戰略目标。
二、語義發展
該詞在曆史文獻中呈現三層遞進含義:
三、現代應用
據《現代漢語規範詞典》,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轉為書面語體,多用于曆史叙述或學術論著,如"讨逐流寇"的史學表述。北京大學CCL語料庫顯示,近十年主要出現在地方志整理及軍事史研究領域,使用頻率較古代顯著下降。
(本文釋義參考《漢語大詞典》《漢字源流字典》等權威辭書,曆史用例引自中華書局點校本"二十四史"系列文獻)
“讨逐”是一個漢語詞語,主要包含以下兩層含義:
指通過軍事手段進行讨伐并驅逐敵人。該用法在曆史文獻中較為常見,例如:
指通過追查、搜捕等手段懲治特定對象。例如:
如需更詳細的曆史用例,可參考《後漢書》《魏書》等文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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