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首。《初刻拍案驚奇》卷十:“﹝他﹞拍着桌子道:‘好文字,好文字。就做案元幫補也不為過,何況優等?’”
“案元”的漢語詞典釋義與考據
“案元”一詞在現代漢語中并非獨立、常用的固定詞彙,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及構詞法分析。根據漢語詞典的釋義原則及曆史語料,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闡釋:
“案元”由“案”與“元”兩個語素構成:
本義指長形的桌子或官府的文書,引申為“事件”“記錄”“考察”等義。如《說文解字》:“案,幾屬。”後衍生為“案件”“案卷”等用法。
本義指“起始”“首要”,如《爾雅·釋诂》:“元,始也。”亦指“根本”“首領”,如“元首”“元素”。
複合義推測:
“案元”可能指某一案件或事件中的首要人物、核心線索,或文書卷宗中的關鍵條目。例如在司法語境中,可指“案件的主犯”或“案卷的摘要”;在學術研究中,或指“文獻的核心考據”。
雖“案元”未收錄于《現代漢語詞典》《辭海》等權威辭書,但其構成語素在古代文獻中常見:
清代刑案文書可見“案内首犯”“案中元兇”等表述(如《刑案彙覽》),其意與“案元”潛在含義相通。
章學誠《文史通義》強調“辨章學術,考鏡源流”,其中“案”(考據)與“元”(本源)的結合,暗含“追溯學術根本”之意。
“案元”的釋義需依托具體語境,其核心内涵指向事件的核心要素或文獻的根本考據。建議使用者結合文本背景進一步驗證其确切語義。
“案元”是古代科舉制度中的專有名詞,具體含義如下:
指科舉時代童生試(院試、府試、州試、縣試)的第一名,即“案首”。該詞常見于明清小說,如《初刻拍案驚奇》卷十提到考官評價考生文章:“好文字,好文字。就做案元幫補也不為過,何況優等?”
若需進一步了解科舉制度的分級或相關術語,可參考權威曆史文獻或《中國科舉文化通志》等專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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